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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告国家养牛公司案,高庭定1月13日开审

高庭择定从明年1月13日起,用5天时间审理联邦政府起诉国家养牛公司(NFCorp)及主席莫哈末沙列一家人的诉讼,以追讨所拖欠2亿5360万令吉低息贷款及利息。

根据《马新社》,司法专员阿南本努杜莱(Anand Ponnudurai)今天是在内庭择定上述审讯日期。

出庭的有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拉迪(Mohd Radhi Abas)、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bd Hamid)及国家养牛公司的代表律师拉占(Rajan Navaratnam)。

考虑和解可能性

拉占对媒体说,此案在1月8日进入案件管理程序,并择定1月13日、14日、15日、17日及20日审讯。

“至今,控辩双方准备7名证人出庭供证。法庭今天也指示,双方在1月8日提交文件、证词及依时间先后排列事情经过。”

国家养牛公司是由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的丈夫莫哈末沙列( Mohamad Salleh Ismail,下图)和3名孩子管理。

询及是否可能达致庭外和解,拉占说,目前未有和解方案,惟辩方将考虑和解。

也讨未呈报收益

政府在诉状中把国家养牛公司列为第一答辩人,而第二至第五名答辩人分别是莫哈末沙列及其三名孩子,即前执行长依兹然(Wan Shahinur Izran)、董事依兹米(Wan Shahinur Izmir)与依兹娜(Wan Izzana Fatimah Zabedah)。

此外,6间由莫哈末沙列一家掌控的公司,则是第6至第11名答辩人,包括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National Meat and Livestock,简称NMLC)、真食品有限公司(RFC)、肉工业私人有限公司(Meatworks Corp)、Agroscience Industries有限公司、Asian Bioscience有限公司及Techknowlogy Imageware (马)有限公司。

政府要求法庭宣判莫哈末沙列家族有责任偿还该笔贷款,并索取通过滥用贷款谋取的未呈报收益,以及用该贷款购买的房产。

政府在2007年12月6日与国家养牛公司签署2亿5000万令吉贷款的协议,部分贷款用于在森州金马士执行“国家养牛中心”计划,以配合政府发展及增加牛肉及牛肉产品产量的政策。

政府通过3个阶段将贷款发给国家养牛公司。

只用832万在计划

莫哈末沙列家族在2008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日期间,向政府寻求批准提款10次,总额高达1亿8051万令吉。

在这笔钱中,只有832万令吉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执行“国家养牛中心”计划,剩余的资金则转移至国家养牛公司其他户口,而其中1亿1804万令吉的余款疑遭滥用。

当中,有976万令吉涉嫌滥用来购买One Menerung Residence公寓的其中一个单位,第6答辩人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涉嫌作出此交易。

同时,另有30万令吉及180万令吉用于支付给国家养牛公司前顾问三苏巴林(Shamsubahrin Ismail),付款原因不详。

莫哈末沙列家族也涉嫌利用政府贷款来支付满家乐的一间办公室租金,月租达2万8000令吉。

根据诉状,该笔贷款也涉嫌用于布城购买两片土地、付给两间律师楼的费用及在满家乐购买一间4层楼高的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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