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阿里韩沙曾指一马稽查报告是危险证据
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曾形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是“非常危险的证据”,因为其中载明该公司有两份不同的财务报表。
窜改一马稽查报告案今天在吉隆坡高庭进入第7天续审。控方播放2016年2月24日的一项会议录音,而阿里韩沙就在该会议中发表上述看法。
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曾形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是“非常危险的证据”,因为其中载明该公司有两份不同的财务报表。
窜改一马稽查报告案今天在吉隆坡高庭进入第7天续审。控方播放2016年2月24日的一项会议录音,而阿里韩沙就在该会议中发表上述看法。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Ahmad Akram Gharib)是在盘问控方第7名证人、前总稽查署官员沙阿达都(Saadatul Nafisah Bashir Ahmad)之前播放该录音。
沙阿达都曾出席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阿末阿克南询问,阿里韩沙所谓“非常危险的证据”是何意?
阿末阿克南:阿里韩沙说那是“非常危险的证据”,是指什么呢?
沙阿达都:我们有(一马公司)两个账户的证据。
阿末阿克南:那就是危险的证据?
沙阿达都:是的,我们可以证明有两个账户(财务报表)。
沙阿达都指出,一马公司向公司委员会(SSM)和财长机构提呈两份不同的财务报表,而稽查署可以证明该两份不同财务报表确实存在。
沙阿达都也是当时稽查署内负责稽查一马公司的小组组长,如今已退休。
会议定夺修改稽查报告
该会议录音是由沙阿达都的同事总稽查署官员诺莎华妮(Nor Salwani Muhammad)秘密录下的。诺莎华妮也私自保留一份原版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而没有遵照上司的指示,完全销毁之。
这项录音和原版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成了本案的关键证据。
所谓的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即一众高官所出席的会议以定夺修改一马稽查报告。出席的有阿里韩沙、阿鲁甘达、安比林、纳吉前私人助理苏克里(Shukry Mohd Salleh)、阿里韩沙资深私人秘书诺拉兹曼(Norazman Ayob)、总稽查署代表沙阿达图(Saadatul Nafisah)、财政部代表依沙(Mohd Isa Hussain)和阿斯里(Asri Hamdin),以及总检察署代表祖基菲里(Dzulkifli Ahmad)。
警告不可列印稽查报告
沙阿达都供称,阿里韩沙和阿鲁甘达在上述会议要求修改一马稽查报告后,修订版报告在2016年2月29日交到阿里韩沙的办公室。
沙阿达都称,大约早上9点半呈交修订版稽查报告给阿里韩沙时,受到阿里韩沙警告。
“他(阿里韩沙)指示我,在获得纳吉的指示或同意前,不可列印稽查报告。”
“他说,这会对国家政治造成影响。我之后也告知(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此事。”
沙阿达都称,阿鲁甘达之后在2016年3月1日的会议中,要求修改更多项目,而最终版本在隔天送印。
原版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是在2016年2月20日送印,而之后遭销毁。
会议后指示删除刘特佐
此外,沙阿达都也提到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出席一马公司董事局会议的事,而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并没有提到此事。
反之,沙阿达都说,是苏克里在之后向要求其在原版报告删掉提到刘特佐的部分。
“在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后。我不记得确实的日期,可能是2月25日或26日。苏克里要求删掉刘特佐的课题,指那是敏感课题而可能遭到在野党的利用。”
对会议结果感到很沮丧
沙阿达都表示,对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结果感到非常沮丧。
“我感觉非常沮丧。我们非常努力,并有机会可以讨论到一马公司(的稽查)。”
她表示,若不是2月24日的会议要求稽查署修改报告,该原版的稽查报告已经提呈给国会特委会。
她也表示,在稽查署工作的1979年至2016年期间,从没发生过要求修改稽查报告的事,除了这单一马稽查报告案。
纳吉及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因为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而在去年12月12日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纳吉面对的是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的受贿滥权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面对共谋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不过,审讯本11月18日开始时,控方却意外地表明,准备把阿鲁甘达转成控方证人。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