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净选盟今天公布金马利补选报告,并指民兴党与盟友希盟在竞选期间共犯下8宗选举罪行。

沙巴净选盟发文告指出,8宗选举罪行皆由联邦政府与沙巴州政府所犯下。

根据沙巴净选盟,国州政府在竞选期间公布8项拨款和计划,涉及金额高达1284万5000令吉。

文告也指,本次补选违法的案例,比去年山打根补选还来得多。

根据文告,本次补选共有25宗案,大部分罪行是在投票日当天竞选。除了上述8宗选举罪行,另有3宗宴请案及14宗投票日竞选案。

民兴党国阵各有犯规

沙巴净选盟胪列民兴党与盟党领袖犯下的选举罪行,包括民兴党主席兼沙巴首长沙菲益、民统党副主席兼沙巴乡区发展部长依温贝尼迪(Ewon Benedick)和沙巴基建部长彼得安东尼(Peter Anthony)。

沙巴净选盟举例,沙菲益在1月11日宣布,州政府考虑在金马利设立县署,以方便当地民众处理与政府相关的事务。

此外,沙巴净选盟也指,在投票日当天,几乎所有投票区都出现拉票活动;其中,又以国阵和伊党的拉票行为最为明显。

根据文告,身穿国阵党服的国阵和伊党支持者出现在投票站,手持国阵旗帜和其候选人的海报。

“民兴党则没有穿党服或附有党标志的衣服,但他们却摆出‘V’手势,借以暗示选民投选民兴党2号候选人。”

其他选举罪行还包括载送选民投票和设立政党柜台。

批选委会未严厉执法

沙巴净选盟指出,从丹绒比艾补选开始,政府就已开始趁机发放拨款和宣布计划,直至金马利补选更是变本加厉。

沙巴净选盟批评,这种作法不符合选举道德,并且有左右选民投票取向之嫌。

“在选举期间利用政府资源不符伦理,因为这些资源应该加以管理和利用作全民利益,而不是让执政党赚取选票的手段。”

它认为,选委会和执法队伍(PPKPR)在竞选期间并未严厉执法,未禁止竞选活动及关闭投票站外的“热亭”(Pondok Panas)。

尽管如此,沙巴净选盟认为,选委会在本次补选中也有不少改善之处。

这些包括改善投票设备;为伤健人士与年老人士建设立坡道和铺路;甚至在宾苏禄(Binsulok)国小设立临时投票中心。

此外,选委会也在每个投票渠道架设摄影机,方便检察投票过程。

不过,沙巴净选盟重申,政府必须修订《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禁止政府挪用公家资源竞选。

沙巴净选盟也倡议,从竞选结束到投票日当天,保留两天作冷静期,确保一些竞选活动停止,同时让选民能够在冷静和理性情况下投票。

1月18日举行的金马利国席补选中,民兴党与国阵单挑,最终国阵候选人莫哈末阿拉敏以1万2706张得票,或2029张多数票,击败得票1万零677张的民兴党候选人卡林布章,顺利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