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28反对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报业运动的五周年纪念。为此,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特别发表反收购运动五周年纪念纲领,以乘反对政党收购媒体运动五周年纪念,反思近来媒体形势之变化,并深化这股运动的理念与实践,以继续为未来媒体独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志业开创新局面。
在以“进攻代替防守,团结针对恶法-后528的媒体自由战略与任务”为题的6000字纲领中,撰稿人联盟除了回顾528运动初期的“防守性”本质之下,以及528运动具体反对两个恶性现象:政党控制、财团垄断的角色,也指出政党控制、财团收购、政治干预,都指向国家恶法限制的症结。此外,它强调还可以通过成立跨党派的议员连线(caucus),主办公证会,甚至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呈取代恶法的新法案。它通过这些步骤后,媒体独立运动也已经走完立法程序,真正只欠国会多数的支持,更可以诉诸更大的民意支持。
以下是撰稿人联盟文告全文:
进攻代替防守,团结针对恶法
-- 后528的媒体自由战略与任务
1 三种祸患,一个症结
1997年金融风暴席卷亚洲,在马来西亚造成执政集团分裂,随即兴起政治运动风潮,但遭全面扑杀。2001年,国阵在一场补选中失利,让马华公会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收购中文报章,引发波涛汹涌的528运动。528运动具体地反对两个恶性现象:政党控制、财团垄断,因为这将成为政治干预媒体运作的新形式,更有效却又更隐讳,祸害比直接干预有过之而无不及,让相对独立的中文报章步国英文报后尘,沦落为当道喉舌。
癸诸五年来的发展,528运动的先见之明不幸一一言中。近年来,马新弯桥、警方滥权丑闻、反对汽油高涨、英文教数理、武来岸反焚化炉运动、白小、猪农悲歌、校长贪污丑闻等事件,对新闻言论的封杀罄竹难书;不仅普罗百姓知情、表达权利严重被侵蚀;就连卸任首相也作法自毙,要借助DVD和接受独立媒体访问,才能一抒己见。然而,仿佛间接干预意犹未足,当政者从去年年终起,借口媒体在报道警方滥权丑闻、丹麦漫画事件中犯错,接连追斩《中国报》两位总编辑、封禁《砂劳越论坛报》、吊销《光明日报》(北马夜报)与《砂劳越晚报》出版准证两周,杀鸡儆猴。迩来人联党选举失利,《诗华日报》能不能逃过被迁怒祭旗的命运,犹未可知。
政党控制、财团收购、政治干预,都指向一个症结:恶法。《官方机密法令》、《煽动法令》等让新闻从业员闻之心惊之余,《印刷与出版法令》更直接赋予国安部长管制国内外媒体、包括以杜绝假新闻之名,掌控媒体生杀大权,而这其中最有效的工具便是出版媒体每年需要更新的出版准证。出版准证一方面限制了媒体的自由,但同时更重要的是它阻止了潜在对手入场,造成了寡头财团得以挟持媒体业。有政党和媒体辩称528报变是市场运作。这个说法恰恰说明了国家、政党和媒体的利益集合体;因为若没有出版准证造成的入场限制(barriers of entry),收购了媒体的政党、收购了对手的财团,终究还是要向市场低头,不能封杀异议和君临读者。从历史长景来看,国家通过订立恶法在528报变的涉入和关键性,绝不低于个别政党和媒体财团,只是党商勾结运作一时,引人注目;而恶法已实行17年之久,让人不觉。
2.反守为攻,以攻为守
528运动初期并未直接针对恶法,说明它的两个本质。第一,它是自保/防守性的。因为主客观的弱势,华社的社会运动/思潮,本来都是防守多于进取的,旨在维护现状,多于挑战现状。80年代华社与国家的主要对恃,不是《华团宣言》或《华团文化备忘录》施压所造成的效应,而是 “华小高职事件”与“3M改制”事件中国家企图进犯华校所引发的危机意识。华社对南洋报变的反应,就是希望维持“中文报相对独立而有竞争性”的现状而已,华社对坚持、合理化报变的党商寡头之所以悲愤莫名,就是因为这么卑微的要求都被傲然拒绝。至少一直到2001年6月24马华特大通过收购之前,华团的抗议、华商的收购献议、华文评论人的集体罢写,华社公众对马华与四报的抵制,无一不是寄望党商寡头能够临崖勒马。
第二,它大体上是华社内部的运动。528运动首一个月的风起云涌让其他语文社群刮目相看,“黄丝带”因此成了马来西亚新闻自由运动的标志,“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也成为与“国民醒觉运动-2000宪章”(Charter 2000-Aliran)、“独立新闻中心”(CIJ)等团体一道推动新闻、言论自由的响亮声音;然而,语文/社群藩篱的打破也大概如此而已。528血泪未干,英文报《太阳报》易主也有政治压力的身影,当时华社却只有少数人闻问。此后,528运动在华社逐渐退潮,更趋内向。
马华特大624之后,528运动尽管继续对党商寡头施压,但是成功的期望已经降低。在客观形势考量下,一些参与抵制的团体与个人放软乃至放弃立场。运动目标于是从“复辟”转为“突围”,以如何保存薪火为要务。有心人兵分两路,一路在专书、丛书着手,有吕坚强、杨白杨、王宗麟、陈漱石、潘永强、魏月萍、庄迪澎、赖昭光、杨善勇、古玉良等;另一路则尝试建立替代性媒体,从《小辣椒》(创于528之前)、《天网》、《时代报》、《劲报评论》的前仆后继,到2003年《东方日报》排除万难面世是一个阶段,2005年8月《当今大马中文版》、《独立新闻在线》相继创刊是另一个阶段;加上2001年5月18日活跃至今的《自由媒体》,这些新生媒体虽未足与党商寡头媒体分庭抗礼,但已站稳阵脚,并成为后者在编采尺度和专业表现的参照系。三年多来,528运动因而颇多着墨在党商寡头媒体的批判与新生媒体的壮大。
进入第六年,我们觉得528运动上述两个特性都必须调整。首先,我们虽然依旧坚持马华公会应该脱售南洋股权,为5年前摧残媒体谢罪;但是,因为垄断形势已成、《南洋商报》内伤已深,仅此决不能起死回生。如果星洲集团借机正式一统四报,南洋报业反而是从狼嘴转入虎口,可能对四报员工福利、读者荷包更为不利。第二,执政集团大选后加剧干预媒体,虎毒食子至即使党报亦难逃毒手,而新生媒体在执政集团强大压力下亦常折腰屈膝,市场竞争压力并未能改善中文报业生态。
究其因,中文媒体的困局断不是一家媒体的恶意或善意所决定的,也不是凭着新生媒体的义愤所能打破。一切问题的根源还是威权国家的制度压制力量所致,策略必须“把国家带进来”才有意义。要有效维护媒体独立,我们绝不能只防守中文报章,妄想在党国势力进犯时可以全身而退。反之,我们应当反守为攻,以攻为守,串联其他语言社群,“境外作战”,以要求开放新闻与言论自由、改革媒体恶法的压力,让党国势力穷于应对,敢对任何媒体有任何压制动作,即要面对被声讨、统治正当性(legitimacy)受损耗的后果。我们必须先站在这样的战略高度,针对恶法,对战术、战斗力的思考才不致陷入“救火”(fire-fighting)盲点。
3.跨越社群,对话朝野
主张跨越族群,绝不是因为我们乐观地相信新闻自由已经是全民共识,只欠串联和突破国阵的分治策略。恰恰相反,我们认为,不成熟的马来西亚社会其实恐惧多元、自由、责任,因为缺乏坚持己见、辩论甚至沟通的自信。
比例容或有高低,真正相信资讯与言论自由的人在每个社群都是少数。而即便在这些相信者--包括新闻从业员与从政者—当中,愿意投入资源、付出代价去争取的,仍然是少数。真心要争取资讯与言论自由的行动者已经那么少,可惜他们却还为语言、地域、志趣所隔绝,虽然时有串联,却未能聚合(synergize)成更大的爆发力。因此,让各社群少数的“改变催化剂”(agents of change)互相认识、合作,最终让一个跨语言、族裔、宗教的“资讯与言论自由的社群”(an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freedom community)成形,是迫切需要努力的方向。
然而,更大的挑战在于跨越各语文社群之内自由与保守的对立。对许多保守的国人来说,自由的涵义不是人的自主与自尊的权利制度保障,而是宗教的蒙尘、国家的解体、民族的沦落、道德的崩坏、人欲的泛滥、家庭的破裂、婚姻的终结,甚至就是人间地狱的大门。资讯与言论自由志不能伸,是因为至少三种负面论述并没有受到检验和解构:国家安全、族群/宗教和谐、媒体恶质表现。与此同时,管制媒体与执政集团两个旗舰诉求“反贪倡廉” 与“发展(知识)经济”有根本矛盾。相对于被视为少数人需求的“人权”,这两个诉求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廉政”更已是全民共识。如果能确立资讯与言论自由和廉政、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国阵政府就不可能自相矛盾、言行不一,而期望其合法性保持不赘。
简而言之,资讯与言论自由的论述必须多元化,在自由主义的“人权”、“制衡”之外,必须结合更大众化的语言,以“廉政”争取社会保守派,以“发展”争取经济保守派;同时化解对国家安全、社群和谐、媒体专业方面的疑虑。媒体与思想的解放,因此不是自由派边缘化保守派的阴谋,而是各种社会力量重新界定价值、利益竞争中游戏规则的合作。这不是党派对决,而是联盟建构(coalition building)--只要愿意接受开放竞争的大原则,即使他们的具体价值与我们有所冲突,我们都极力争取团结;而所有顽固不明坚持其专制、垄断权力者,即使此时愿意成为我们目标的庇护者(patron),我们仍然要适时解除他们的正当性。
促成一个维护资讯与言论自由的统一战线,当然是极庞大的社会运动议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是极微薄的力量。然而,因为统一战线的建立舍对话与辩论别无他途,任何组织与个人因此都可以是极重要的力量,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与他人对话或辩论,让异议在交会中去芜存菁,让累积的共识化为力量,进一步催化对话、辩论与共识。政治上,这个联盟必须连接朝野,而不是分割朝野;因为执政联盟代表的正是保守选民。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确认朝野都有资讯与言论自由的拥护者,也有其反对者。以党派划分敌友,我们不只会排除一些可以争取的力量,也同时让另一些人的价值躲避了检验,阻碍真正的对话、辩论与共识。
4.废除恶法,步步进逼
上文强调建构联盟的手段,多于废除恶法的目标,是因为我们相信社会共识是因,法律改革是果。然而,公众讨论的热情,同时取决于成效期望,没有具体目标与成功希望,则对话与辩论不仅是空谈,还是极少数人的空谈。今天,《官方机密法令》与《印刷出版法令》被在野党和公民社会反对了二、三十年仍然毫发无伤,正是因为国阵成功控制了我们的想象:只有政府才可以主导法律改革,而因为国阵一直当政甚至保持三分二优势,所以这绝不会发生。
必须指出的是,在野党虽然大力抨击国阵压迫媒体的恶性,却从不尝试点破国阵的“迷魂术”,而动机不难理解:如果选民相信要改朝换代,就必须支持在野党;而只要政党轮替一天没有发生,在野党就可以一副“非不为也,实不能为也”的无奈兼无辜表情,除了口头承诺与表态什么都不必做。不愿意公众知道在野党议员其实有能力设定议题,在一些在野党而言可能是要把政治资源投注于报酬率更高的族群或民生议题;在另一些则可能是为了避免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因为党员可能其实对新闻与言论自由大有保留。
要打破媒体恶法彷如一座大山的假象,让公众参与讨论、议员不能再装无力,我们建议把废除恶法分成滚雪球式的三步:一、成立跨党派议员连线;二、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三、提呈替代性法案。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从第三步开始倒叙解说。废除恶法不是要无法无天,因此《印刷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不能说废就废,说修就修,而必须有替代性法案。法案就草拟、提呈方式可分三种:部长提呈的政府法案(government bill)、国会特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审阅的政府或私人法案、政府后座议员或在野党议员提呈的私人法案(private member bill)。马来西亚几乎所有法律都是第一种方式提呈、而且几乎一字不改通过的,前述的国阵“迷魂术”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然而,国会议事常规同时允许成立特选委员会,收集公众意见与证词,以研究特定政策或法案,再向国会提出报告。由于授权范围可以不限于特定法案,一个专司资讯与言论自由的特选委员会因此可以办公证会广集民意,全面检讨所有相关法律,技术上成为政府修法的前奏。而公证会本身引发的公众讨论和媒体关注,则在策略上可以形成修法压力。这就是我们主张的第二步。
然而,国会从70年代至今,只在阿都拉上任后委任了三个特选委员会,都是在全民普遍关注的议题上:强奸犯的惩处、廉政与国民团结。公众压力高涨之前,我们判断国阵政府绝不会成立第四个特选委员会,因此,第一步是成立跨党派的议员连线(caucus)。议员连线虽然没有特选委员会的官方权力,一样可以主办公证会,甚至最后可以在草拟法案后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呈。即使国阵政府届时选择否决私人法案,而不是委任特选委员会来研究;媒体独立运动也已经走完立法程序,真正只欠国会多数,可以转而诉诸更大民意支持。
这个简单明确,对恶法步步进逼的路线图,正是今年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还我新闻自由!废除出版准证!”备忘录所提出的具体步骤。这备忘录得到了37公民团体、92名评论人、媒体从业员、社团领导的支持,虽然有副部长贬之为“少数人意见”,我们自当本着愚公移山之志,视之为要我们做更多串联工作的激励。
5.报章就位,公民参与
如前所述,不论维护还是反对资讯与言论管制,朝野政党其实都无意促成针对媒体恶法的全民辩论。因此,让对话与辩论促成废除恶法共识的工作,必须回到媒体和公民社会身上。
我们一再强调:媒体机构之间彼此除了是商业利益对手,也有共同的利益与相互合作的底线。他们一方面必须就市场利益及媒体专业内容而竞争;另一方面,也应该就争取新闻自由及抗击威权国家而合作。遗憾的是,当公民社会竭力发声呼吁废除恶法,身为受害者的媒体对出版准证的祸害却不发一言,甚至连推动特选委员会的温和诉求都不敢支持;宁不可哀?
环顾中文报章,同业深陷恶斗泥沼,围堵诬陷对手不余遗力,媒体专业却无力提升。后528 媒体自由运动因此必须高举原则的火炬,照明各种利益关系。我们一方面必须阻止党商寡头媒体千方百计屠杀528记忆,以曲解“市场”、“垄断”观念等手法来掩盖5年前罪衍;进而拙劣地制造本身被“批斗”的文革想象,以此污名化本身因新闻不专业行为所遭受的批判;完全无视《中国报》受国家逼害、党商寡头无力应变甚至企图掩盖新闻时,后528 社群第一时间、毫不犹疑、串联社群的声援。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避免528记忆被取巧消费,让新生媒体得以坐享道义权威,即使在面对政治压制之时不见担当,也多被谅解。
后528媒体自由运动,因此必须寸步不移地坚持对528报变的道义批判,却不可坐困于历史之中而无力回应现状。我们今天最重要的挑战,是如何有效鼓励政党和媒体,不问过去功罪,使他们不但本身愿意尊重、提升媒体专业表现,更愿意推展废除恶法的公共讨论,让民意可以更快从细流变成巨洪,导入国家的民主机制中,把恶法冲入大海。
这个关键任务,无可避免要落在个别公民和公民团体身上,并呼唤公民社会更大的自主性。对资讯与言论自由,政党与媒体毕竟都有叶公好龙的危险;公民社会因而必须永远“听其言,观其行”,以实际表现作为判断标准。社会运动、政党与媒体的立场与利益必须区分开来,可以分进合击,不能以身相许。
5年前的反收购运动,是党国势力大举进犯下的民族文化自保反应。5年来,党国寡头媒体的新闻自由日渐萎缩,华社动员能力严重受损,阿都拉新政柔而不宽,族群宗教民粹抬头,民主自由状况外弛内张,实际情势并不比5年前安全。国安部魔爪过去半年来伸入媒体,已有四家媒体伤亡;媒体自由运动亟需重新出发,反守为攻,以攻为守,加强废除媒体恶法的公共讨论,并导向国会特选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在横向连接不同语文社群的同道之余,我们更需要纵向在个别社群深耕。
回顾5年前,(隆)雪华堂、董总、教总、校友联总组成“全国华团反对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报业工委会”(COAT)登高一呼,各地华团一呼百应,528运动才能风起云涌,遍地烽火。当时这些华团为了媒体自由的大义,昂然无惧得罪媒体霸权的大勇,至今思之让人感佩。战鼓频催,使人倍思良帅良将;值此528五周年忌日,我们敢请这些华团的领导人秉持初衷,再战江湖,掀开华社废除媒体恶法的辩论!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虽然人微言轻,也自当不惮浅薄,为运动作马前卒!
编按: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成立于2001年“528报变”期间,立意维护和拓展国内的言论与资讯自由以及媒体独立;並增进撰稿人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其组织网站为 黄丝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