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警员执勤并不违法,人民之声强调记录乃基本人权
尽管警方放话将严厉对付那些拍摄并丑化值勤警员的民众,但人权组织却提醒,公民拍摄记下警员执勤情况并不违法,而且是基本人权。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发表文告指出,并没有法律可以阻止民众拍摄警员执勤的情况。
“除非是干预合法的执法行动或牵涉到须要征询同意的隐私问题。”
尽管警方放话将严厉对付那些拍摄并丑化值勤警员的民众,但人权组织却提醒,公民拍摄记下警员执勤情况并不违法,而且是基本人权。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发表文告指出,并没有法律可以阻止民众拍摄警员执勤的情况。
“除非是干预合法的执法行动或牵涉到须要征询同意的隐私问题。”
他解释,记录权(the right to record)受到国际人权标准条约的保障,其中包括《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根据斯文,这些条约同时也保障民众的表达权、集会权和知情权(right to information)。
记录权乃问责要素
因此,他认为,警方不准公民拍摄记录的指令,反而侵犯了宪法第10条文所保障的表达自由。
“表达权只能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受到限制。”
斯文表示,拍摄记录非常重要,可以确保执法人员受到充分的监督。
“虽然大部分警员可能都是依法行事,但我们也曾发生警察滥权和虐待他人的事件。”
“公民记录和揭露此类滥权行为,是警方问责的关键要素,让受害者可以有获得赔偿和纠正的途径。”
“公民必须可以在不畏惧被捕、受到暴力对待或其他报复下进行记录。”
扬言严厉对付拍摄者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三天前(7日)指出,任何人若拍摄路障值勤警员的照片或视频来丑化警队,则将面对严厉对付。
“我们要提醒这样做(拍摄照片或录影来丑化警方)的人,很多人都在盯着你及等着逮捕你。”
“如果他们是出门采购,这不是问题。但如果你故意出去拍摄路障,那就构成一项罪行。因为警方是在那儿执行任务,不是给你拍摄或作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