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为了避免指定股艾力斯(IRIS)造成市场资金损失390亿令吉的惨剧重演,证券委员会需要一致、公正、负责任及透明化的执法,以促进保护投资者的具竞争力资金市场的发展。

林冠英今日在致予大马证券委员会主席查丽娜的信件中对当局采用指定股作为管制机制措施表示关注,并质疑这种措施是否有助于发展一个具竞争力、有效及制造财富的健全资金市场。

他指出,证券委员会必须避免指定股艾力斯惨剧的重演,它不但惩罚那些操纵与涉及内线交易者,也令投资该股项的小股东遭殃。

“大马股市的市场资金大幅萎缩即可见一斑。在艾力斯于今年5月11日被列为指定股之前,其资金是7千690亿零700万令吉。到了6月2日时,市场资金额剩下7千299亿零700万令吉。”

他说,将艾力斯列为指定股令市场损失390亿令吉,这个错误令大马股市至今无法复原。

“证券委员会的用意是严厉对付操纵及滥用市场者,但我们接到许多投诉说,有关执法行动具选择性及双重标准。”

规定股权平均分配避免垄断股

他指出,指定股措施强制投资者付现金买股票,以保护小股东利益不被操纵股项者吞噬,拥有9亿1千万股的艾力斯不属于垄断股项。

“证券委员会及大马交易所应制定条例,规定股权平均分配,确保不会有一个集团控制超过公司的75巴仙股权,以免使它变成一只垄断股。如果有进行适当的监控,就不需要以指定股方式避免一只股项变成垄断股。”

他表示,经营保安业务的艾力斯在被列为指定股之前,其股价在8个月内上升1千500巴仙。

“然而,为其他其股价飙升的股项却未受到同样的对付,尤其是有背景的公司,如SCOMI、UEM建筑或UEM世界等,股价在过去一年里上升了7倍,从31仙升至2令吉10仙。对这种大幅飙升或过度投机现象,当局在采取行动前,是否有任何明确的指南?”

为何没对付操纵股市者?

他指出,证券委员会及交易所应早就将艾力斯列为指定股,而非等到它的股价飙升之后才行动。

“这种疏忽给人,尤其是给外国投资者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艾力斯是凭其市场价值,其股价才有如此良好的表现。与其将股项列为指定股,当局应以较有效的途径,根据1983年证券业法令下的许多执法条款,在不打击无辜的不知情投资者之下,提控股市操纵者。”

林冠英指出,经过一个多用时间,加上所有的揭发机制、电脑化及在中央存票制的轻易侦察交易者身份方式下,证券委员会及交易所没随后对付涉及内线交易及操纵股市者,使人不禁怀疑它们的执法能力。

“记录显示谁交易艾力斯股票、谁是操纵者及市场如何被滥用?艾力斯股价一度高达1令吉38仙,目前则在80仙左右交易。如果有涉及市场操纵,为何这只股仍获得交易?”

“结果,投资者尤其是整个市场受到惩罚,外国资金对艾力斯被列为指定股的反应是抛售手中股票。尽管可能不是唯一,大马也许是世上少有的有指定股项措施的国家之一。外国投资者讨厌竞争性的交易受到干预。抑制交易及不公平惩罚无辜的不知情投资者的策略,只将驱走外国投资者。”

他指出,20巴仙的艾力斯股权是由外国资金拥有,这显示出外国投资者对其管理具备信心,这是在它被列为指定股之前的事。外国资金经理,如摩根史丹里,不仅抛售艾力斯,也抛售其他股项,以降低其他股项可能同样被列为指定股的风险。

他以美国为例,美国证券委员会不将某个股项列为指定股,而是禁止交易15分钟,以提醒投资者有关过度投机活动在进行中。

“根据具竞争力市场旳规则,如果投资者知情后,漠视有关提醒而持续投资有关股项,他们将自食其果。大马有类似的措施,它以'不寻常市场活动'方式发出警告,但采取类似美国的禁止交易15分钟或许会比较有效。”

“如果证券委员会及交易所仍要保留这种措施,那么就应给予足够的通知。如果发出通知后,投机交易依然活跃,那么有关股项应被列为指定股,但如果过度投机活动停止后,就不应列为指定股。市场蒙受390亿令吉的损失,艾力斯被列为指定股是导因之一。”

打击外国投资者信心

林冠英说,在一个月内蒙受巨额的5巴仙亏损不是小问题,它对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带来很大的冲击,同时有违证券委员会的使命,既“促进及维持公平、有效率、安全及透明的证券市场,并促进一个具创意与具竞争力的有秩序发展”。

他说,当局应设立一个大马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赔偿基金来赔偿市场被滥用后的受害者。

他表示,根据1983年证券业法令的第72条款设立此项基金,以赔偿以下因素下的受害者:

-有执照股票行的董事、主管人、雇员或代表亏空或以欺诈手段滥用金钱或其他物质

-股票行破产

他说,即使每项索偿的限额只是10万令吉,但交易所在允许这种赔偿方面显得非常“吝啬”。这种索偿额不足于提供任何的安全网或给予受害者保护,索偿额应增至20万令吉。

他指出,这种索偿也面对一些障碍,特别是索偿者是资金经理或银行机构。由于全国各地都有人投资股市,交易所应不只在吉隆坡,也应在各州提供协助投资者索偿的机制。

“行动党认同维持一个管制良好、公正与有秩序市场的愿景。一个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对带动国家经济成长来达至在2020年成为先进国的目标极为重要。只有在有素质的管理、管制与竞争下,价值的创造才会成长。”

林冠英指出,市场失控已打击许多小投资者的信心,而他们在我国股市上仍占有一定的比率。

“赢回散户的信心是关键,因为我国的散户目前拥有巨额的现金在手,银行中有超过3千800亿令吉存款即可见一斑。由于通膨率在今年3月创下了7年来的4.8巴仙新高,他们的存款实际是获得负利息的。”

“为促使散户重回股市,证券委员会必须提供安全与可持续的投资环境。证券委员会应对症下药,亳无偏见及不管对方地位高低的对付市场操纵者。”

他也敦促证券委员会应停止带来反效果的措施,如将股项列为指定股,并将那些表现不好的公司,无论是否属于PN4/17,都将它们除牌,确保只有盈利及业务机会成长的健全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以恢复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