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37天审讯,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申诉成了替死鬼。

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今天再次出庭,以证人身份接受纳吉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

沙菲宜念出公账会在2016年的稽查报告,指沙鲁应该为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负责。

“尤其是,公账会认为沙鲁应该为那些弱点与错误负责。”

“所以,执法单位必须进一步调查沙鲁及其它涉及的一马公司管理层。”

承认确实遭到点名

沙鲁承认公账会报告确实点名他。

但他回应称,自己成了替死鬼。

“他们把我当成替死鬼。”

沙鲁是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

否认与刘特佐串谋

沙菲宜(见下图)也指控,沙鲁当时不愿与公账会合作,因为那将揭发沙鲁与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是同谋。

不过,沙鲁否认沙菲宜的指控。

接着,沙菲宜聚焦在一马公司独立董事王锦发(Ong Gim Huat)的身上。

沙菲宜指出,王锦发与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Larry Low Hock Peng)乃是生意伙伴。

他质疑沙鲁为何并未关注这层关系。

未调查王锦发背景

而沙鲁则表示,基于纳吉已委任王锦发,所以他当时也就未加调查王锦发的背景。

“我没有进一步调查(王锦发)背景,因为拿督斯里(纳吉)要他当董事。”

沙菲宜则表示,一马公司委任王锦发为董事之前,不应该假设纳吉已经知道王锦发的背景。

不过,沙鲁回应称,根据一马公司规章,纳吉有权委任董事。

“那(王锦发的背景调查)没有做到,因为公司规章说他(王锦发)是首相委任的。就那样,我们没有进行调查或背景调查。”

而沙菲宜也假设,刘特佐将自己人安插在一马公司,以控制一马公司。

纳吉迄今被控42罪

去年11月11日,沙鲁在法庭上透露,刘特佐向他推荐了数个董事局成员的人选,包括了王锦发,而最终董事局也同意委任王锦发为董事。

根据沙鲁,刘特佐当时声称纳吉已同意委任王锦发为董事。

纳吉迄今被控42条罪。单单是在一马公司案中,他就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此案的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