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乃贪腐之源”,政府受促尽快立法管制
总检察署以“政治献金”理由,撤销前沙巴首长慕沙阿曼的46项贪污洗钱罪,引来民间组织的非议,更提醒政治献金实乃“贪腐之源”。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总监仙蒂娅(Cynthia Gabriel)昨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敦促国盟政府尽速推动政治献金法案。
“打从一马公司丑闻案的日子以来,我们过去几年努力地与数个机构合作草拟政治献金案。”
总检察署以“政治献金”理由,撤销前沙巴首长慕沙阿曼的46项贪污洗钱罪,引来民间组织的非议,更提醒政治献金实乃“贪腐之源”。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总监仙蒂娅(Cynthia Gabriel)昨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敦促国盟政府尽速推动政治献金法案。
“打从一马公司丑闻案的日子以来,我们过去几年努力地与数个机构合作草拟政治献金案。”
“我们也向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提呈了完整的政治献金法案建议书。”
“法案原本应该在去年12月拟定并提呈国会,可是,换了政府后,许多事情就很不确定了。”
“政治献金是所有贪腐的根源。我们呼吁首相慕尤丁政府务必最优先处理这个法案。”
不应由检方任意决定
另一方面,净选盟主席范平东(Thomas Fann)表示,慕沙阿曼既然以“涉及金钱乃政治献金”来推诿,则它应该向法庭证明之,而不是由总检察署来“任意决定”。
“如果是在没有任何怀疑、经过公开公平的审讯下,证实那笔资金的确是属于政党的政治献金,那么公众疑虑即可消除。”
“我们呼吁改革政治献金,必须通过公开的方式筹募,同时终止委任政治人物出掌官联企业的做法。”
“我们也需要推动政治献金法,以填补法律上的漏洞,避免公职人员接受贪污之际,却声称那是他们所收到的匿名政治捐款。”
另外,他点出,慕沙阿曼获判无罪释放后,更凸显出总检察长办公室必须尽速与检署区分出来。
他解释,总检长的主要角色是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而同时允许总检长决定是否提控政府官员一事,存在利益冲突之嫌。
促政党透明公开捐款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莫哈末莫汉(Muhammad Mohan)也认为,立法管制政治献金有其必要,以强制所有政党和人民代议士申报他们获得的捐款。
他表示,该组织推动政治献金法案已久,早在前朝国阵政府时期,他们就出版“马来西亚的政治献金”(Political Funding in Malaysia)书籍,并多次向政府提呈相关建议。
他指出,希盟执政时期,的确有意推动政治献金法令,但事与愿违。
“如今,法案草案已准备好了,原本应该在今年3月国会提呈,但却不成事。”
向7月国会提呈法案
“我们呼吁国盟政府在首相(慕尤丁)领导下,向来临的7月国会提呈这项法案,并说服议员支持通过这项法案。”
69岁的慕沙阿曼涉嫌在担任沙巴首长期间,通过伐木特许经营权收取贿赂,因而面对30和16项贪腐和洗钱罪,共46项罪名。
6月9日,控方在案件未开审之前,撤回剩余的全部46项控状,而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加米尓较后宣判慕沙阿曼无罪释放。
控方撤控的决定引起争议,依德鲁斯在法庭裁决同一天解释,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呈函支持被告陈情等因素下,控方检讨后决定撤控。
“前总检察长捍卫2012年不提控慕沙阿曼的决定,声称调查显示涉及的金钱实为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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