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准前朝反贪计划,慕尤丁重申议员需申报财产
首相慕尤丁领导的内阁的反贪特委会(JKKMAR)覆准前朝希盟政府制订的廉政措施,其中一项是行政部门的正副部长,以及所有国会议员必须申报财产,以便维护廉正。
慕尤丁今天发表文告说:“所有行政部门的成员必须在宣示任职后的三个月内申报财产。”
首相慕尤丁领导的内阁的反贪特委会(JKKMAR)覆准前朝希盟政府制订的廉政措施,其中一项是行政部门的正副部长,以及所有国会议员必须申报财产,以便维护廉正。
慕尤丁今天发表文告说:“所有行政部门的成员必须在宣示任职后的三个月内申报财产。”
慕尤丁今天主持内阁的反贪特委会会议,会议汇报了正副部长及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最新情况。
慕尤丁说,会议同意沿袭该委员会之前订下的廉政政策。例如在各部门推行组织反贪计划及腐败风险管理,同时加强私人界的反贪措施。
慕尤丁称,内阁的反贪特委会将定期和反贪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延续前朝五年反贪计划
慕尤丁也表示,政府将会继续推行《2019-2023年反贪计划》(NACP),以便提升政府的管理和廉政。
该计划是在希盟执政时所制订,由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所草拟。计划共有115个项目及涵盖6个领域,即政治、执法、政府采购、法制和司法、公共行政和企业管理。
3月11日,慕尤丁甫上任首相后,透露已下令所有内阁部长向反贪会申报资产,希望可在一个月内完成。不过,事隔一个月后,却未有下文。
巫伊议员改而同意申报
去年7月1日,国会下议院通过希盟政府提呈的动议,强制所有国会议员必须向反贪会申报他们、配偶、21岁以上的孩子和信托人的资产。
不过,当时在野的巫统和伊党议员,大多拒绝申报。惟国盟政府上台后,巫伊两党同意国会议员申报财产。
目前,朝野议员的资产申报将受到《1960年法定宣誓法令》的约束。任何未申报的国会议员,可能在国会的议会常规第80条文下,提交给特权委员会处置。
至于虚报资料者,则将抵触《刑事法典》第199条文,而可在第193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3年和罚款。
截至2019年12月,只有160名国会议员移交申报财产表格给国会下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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