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马大学生昨日不满校方冷待其性骚扰投报,而毅然报警促查后,马大今日再度表明,碍于“管理规则”,他们无法公开案件的惩处细节。

马大校长阿都拉欣哈欣(Abdul Rahim Hashim)今天发文告表示,校方接获张姓女学生的投诉后,已立即处理问题,涉案副教授遭停职并接受纪律委员会(Jawatankuasa Tatatertib)的调查。

此外,阿都拉欣也宣称,这名涉案副教授“已根据《法定机构纪律条例》(Peraturan-Peraturan Tatatertib Badan-Badan Berkanun)受到惩处。”

“无论如何,我要澄清的是,校方基于管理规则(tatacara pengendalian)的制约,必须保护涉案者的机密(kerahsiaan)和隐私权。”

未说明涉及条例细节

然而,文告并无进一步阐明涉及的《法定机构纪律条例》或“管理规则”的细节。

马大校方回应《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校方是基于《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制约,而必须保护涉案者的隐私。惟校方并无阐明受到哪个条文之限制。

《法定机构纪律条例》是 《马来西亚2000年法定机构(纪律和附加费)法令》(Akta Badan Berkanun(Tatatertib Dan Surcaj) 2000)之下的第二附表。

此法令第40条文阐明,犯错的公务人员可受到的惩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充公薪酬、减薪、降级或解雇。

昨天,一名张姓女学生到在吉隆坡班台警局完成报案,并公开自己在2019年6月遭副教授在办公室性骚扰的经历。

根据受害学生说法,尽管她去年7月已向校长室底下的“廉正部”投报,但校方并无积极向受害学生跟进案件调查进度,更不愿透露惩处方式。

因此,她昨日在马大新青年、马大学生会及马大学术人员协会(PKAUM)代表的协同下,到警局报案促查,并呼吁马大立即回应问题。

 马大学生会主席哈兹克(Muhammad Haziq Azfar Ishak)昨日透露,这名涉案的教授已在今年6月退休,因此他质疑,这名加害者其实没有受到任何的惩治。

允改善以杜绝性骚扰

受害学生昨日控诉,校方的玩忽职守及缺乏透明的处理方式,让正义不获伸张,甚至影响其心理健康。

对此,阿都拉欣今日在文告中回应称,“校方时时做好准备倾听和采取行动,以减轻学生所承受的情绪负担。”

阿都拉欣也补充说,马大校方已有各项计划来杜绝校园内的性骚扰事件,且承诺会持续改善这些措施和计划,以便更有效地防治性骚扰问题。

《当今大马》已联系涉案副教授寻求回应,目前暂隐副教授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