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批准大马政府临时禁令申请,禁止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及其董事塔列奥拜(Tarek Obaid)动用与一马公司相关资金,涉及金额高达共3亿4000万美元(约14亿5000万令吉)。

承审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今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发出这项禁令。

“法庭有权发出临时禁令。我现在发出(禁令),此禁令将会即时生效,直至主要的充公诉讼案审讯。”

法庭发出临时禁令后,意味大马政府有权在这段期间冻结这笔款项,而充公诉讼案申请将会在8月28日聆审。

目前,这笔巨款是由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交由Clyde & Co律师事务所托管,并存放在英国的银行户口。

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也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独资子公司。

辩方反对禁令申请

今日较早前,塔列奥拜的代表律师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的代表律师亚历克斯陈(译音,Alex Tan)向法庭表示,答辩方反对诉方的临时禁令申请。

其中,尤索夫称其当事人要求法庭给予三周时间,以回复诉方的法定宣誓书。

不过,诉方副检察司布迪曼(Budiman Lufti Mohamed)则要求法庭,在等待下个月的充公诉讼审讯期间,先颁布临时禁令。

“随着伦敦仲裁庭的裁决有利PSI一方后,我们希望能够确定存放在Clyde & Co律师事务所的金钱,不会(在等待审讯期间)派发给答辩人。”

他补充,倘若法庭拒绝颁发临时禁令,届时充公诉讼可能会沦琐碎的法律学术问题。

接着,尤索夫质问,法庭将依据哪一条法规,决定颁布临时禁令事宜。

他也称,反贪会早在1月就已知道这笔资金的存在,而且也知道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正在面临仲裁诉讼,但却迟至上周五才申请资金冻结。

另一方面,反贪会的代表律师尼扎慕丁(Muhammad Nizamuddin Abdul Hamid)不同意亚历克斯陈的说法,即反贪会没有提早采取行动,冻结有关资金。

他透露,反贪会是在英国打击犯罪调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NCA)的劝告下,决定向法庭申请庭令。

大马通知英国当局

事后,反贪会发文告说明,已根据司法互助协议(MLA),将吉隆坡高庭发出的临时禁令通知转发给英国执法当局,以暂时冻结那笔巨款直至充公诉讼审讯为止。

根据文告,这个过程所涉及的本地和国际单位有:大马的总检察署、反金融罪案中心(NFCC)和国家银行;英国打击犯罪调查局、英国国际反贪协调中心(IACCC)、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美国司法部(DOJ)和瑞士执法机构。

疑巨款涉串谋欺诈

7月10日,大马政府申请禁令,以禁止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动用与一马公司相关的资金,涉及金额高达3亿4025万8246.87美元。

此外,大马政府也寻求禁止使用一笔在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 Limited名下的款项,而这笔尚未明确的款项存放在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上述两笔款项皆属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而这家公司是塔列奥拜通过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持有的独资子公司。

大马政府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文(禁止处理国外财产),入禀提出上述申请。

反贪会调查官莫哈末阿菲克(Mohd Afiq Ab Aziz)在宣誓书中说,身为一马案调查官,调查此案后怀疑这笔巨款与涉及前首相纳吉、塔列奥拜、商人刘特佐和其他与一马公司相关人士及子公司的串谋欺诈或欺诈案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