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应有65亿美元,冠英批评高盛和解金太少
大马政府与高盛集团以39亿美元的价码和解,但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质疑这次和解金额太低,轻易让高盛脱身,以致伤害了人民利益。
林冠英也是前财政部长。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希盟政府原初要求追索75亿美元,这笔款项包括当初发债的65亿美元及约10亿美元的额外利息等等。
他敦促首相慕尤丁出面解释,为何高盛得以轻易摆脱庭案,而大马人则利益受损?
“高盛集团涉及这个总额逾504亿令吉的一马公司弊案,首相必须向公众保证,说他并没有出卖大马人,或是允许高盛集团轻易地开脱了。”
最初索偿75亿美元
事缘,2018年12月17日,大马政府入禀大马法庭刑事提控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以及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
根据总检察署的控状,高盛集团前董事及银行员涉嫌在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后来,高盛集团和大马政府协商,希望达致和解。
高盛集团发行的第一批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票面利率(Coupon Rate)为5.99%,而第二批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5.75%;第三批总额30亿美元的债券票面利率则是4.4%。
目前,高盛集团与大马政府达致的和解协议中,高盛承诺恢复的39亿美元资产,有25亿美元为现款形式,另外14亿美元则是“担保”(guarantee)最终以一马公司资金购置的资产将归还大马。至于这些资产恢复的充公、清算及归还流程,则主要由美国司法部(DoJ)主导。
此前,希盟政府开出索偿75亿美元的价码,惟高盛集团则提出低于20亿美元的金额。
至少应索65亿美元
林冠英认为,高盛集团至少应归还大马总额65亿美元,其中包括25亿美元的现款及40亿美元的资产,而非只有14亿美元的资产。
“我们向高盛提起刑事诉讼并且申请索讨资产,如今高盛却只需要支付25亿美元(折合约107亿令吉)现款就达致和解。”
“即便高盛没完整支付(大马政府索取的)75亿美元,至少高盛集团有责任承担3批总额65亿美元的债券。”
“……先且不论我们需要承担的10亿美元利息,高盛集团除了归还25亿美元的现款,也应愿意恢复其余40亿美元的遭窃资产,而不是只有14亿美元,大马政府才能说是正当有理地解决此事。”
林冠英续称,当初大马政府为一马公司担保发债金额为317亿令吉。如今,债务若纳入利息计算到了2028年将背负415亿令吉的债务,若加上此前已缴付的89亿令吉,则总额高达504亿令吉。
“姑且不谈最初要求的75亿美元,如今政府答应以这39亿美元的和解,显然是忽略了一马公司的这么大笔的巨额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