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前朝希盟政府去年9月曾批准草拟《跨境烟霾法令》,以惩罚或提控在外国制造霾害的大马企业或个人。不过,国盟政府如今决定取消这项立法计划。

环境及水源部长端依布拉欣今午在国会上指出,政府将着重在与其他东盟国家合作,以共同解决霾害问题。

他表示,国盟政府不想制订该法,是因为那是无法根治问题的“装饰性”方案。

他也认为,即便立了法,政府也很难取得这些企业公司犯错的证据。

“造成霾害问题的国家,不会与他国分享一些证据,比如土地拥有人,以及所焚烧的森林、土地之坐标。因为这涉及国安和主权问题。”

端依布拉欣指出,考量到新加坡使用类似法律的经验,以及总检察署等法律专家的意见后,内阁已在今年7月24日决定不制订《跨境烟霾法》。

毫无新意的“课本答案”

不过,在希盟时期主催立法的前环境部长杨美盈在推特上回应道,如果新加坡的跨境烟霾法效用不大,那么马来西亚就不该只是“复制贴上”该套法令。

“我们必须为问题找出解方,而非在解方中找出问题。”

杨美盈也是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她也认为,端依布拉欣“要跟东盟国家合作解决问题”的答案,是个毫无新意的“课本答案”。

她补充,希盟政府此前除了建议制订跨境烟霾法,也探讨解决泥炭火灾的研究经费和技术解方。

“这些可能还是不足,但却是较好的做法。我们必须持续找寻更好的方案,而不是等到有了完美方案,才开始行动。”

新加坡自2014年起制订跨境烟霾法,惟迄今未有任何公司在该法令下受罚,导致该法令被批评为无牙老虎。

吁法案纳入治外法权

不过,专家认为,马来西亚可以根据新加坡的法令加以改良,与烟霾来源国推行更好的合作。

国民大学(UKM)环境法高级讲师哈宁(Hanim Kamaruddin)就建议,政府将治外法权纳入跨境烟霾法,将法律的管辖范围扩大到马来西亚边界以外。

去年9月,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等地皆面临严重霾害问题,而烟霾的源头是来自印尼境内的数个热点。

印尼政府当时宣称,印尼已查封30家公司的土地,这些公司都涉嫌烧芭,而其中至少4家公司属于马来西亚企业的子公司,分别为森那美(Sime Darby)、IOI集团、TDM集团以及吉隆坡甲洞集团(KLK)。

不过,森那美及IOI集团皆否认种植园遭查封;而吉隆坡甲洞集团则已承认,其属下子公司Adei Plantation and Industry 在印尼的种植园地发生林火,惟当时已经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