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欲管制网络媒体
阿都拉听真话承诺破产
国内媒体自由的警钟再次敲醒,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日前指该部将研究管制网络媒体的言论,让许多评论人担心,阿都拉政权在2004年大选的“听真话”承诺将全面破产,大马的媒体自由将倒退回马哈迪的高压时代。
根据报道,胡亚桥表示,政府将检讨《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以便拉近电子媒体和印刷媒体在运作指南及执照的差距。
美国人教育水平高无需管制媒体
他说,《出版与印刷法令》在1984年通过,许多事情在过去22年已改变,冒现许多新的媒体,因此该部认为必须不时检讨法令是否符合目前的需求。该部将在讨论后,才决定是否会放宽现有的限制,或者加强对其他媒体的管制。
“我们说‘研究’,并不表示我们会修改,如果该法令还是有相关性,就不需修改。”
他指出,许多国家都对电子媒体进行管制,包括中国,而美国由于60巴仙至70巴仙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有能力分辨报导的真实,因此无需管制。但是我国发展程度还不及美国,因此必须要管制电子媒体,以免对人民造成负面的影响。
他也表示,主流媒体认为该部实施双重标准,导致印刷媒体和网络媒体无法在公平的平台上竞争。
目前,国安部能够引用《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管制印刷媒体如报章和杂志;国营电子媒体则隶属于新闻部,例如RTM与《马新社》;其他私人电子媒体则在《 1998年传播及多媒体法令 》下由能讯部管辖,例如寰宇电视、第三电视和MyFM。
马哈迪政权在1995年设立多媒体超级走廊时,曾许下10大保证,其中第7项就是“确保没有网络审查”;《1998年传播及多媒体法令》作出同样的保证,其第1章3(3)条文表明,“此法令内容不得被诠释为允许网络审查”。
其他法律仍可实施于虚拟世界
不过,附属于该法令的《
内容准则
》(Content Code)第5部分3.5条文清楚指出,“线上环境并非处于法律真空状态,一般来说,如果某些资讯是在“离线”的情况下是非法的,那它在“线上”也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将受到有关的法令管制”。
这些可以用在虚拟世界中的现实法令,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60年内安法令》、《1957年诽谤法令》。
巫青团曾经在2003年1月针对《当今大马》刊登一篇有关土著特权的来函而报警,警方之后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 搜查 《当今大马》办公室,并带走19台电脑,然而最后并没有控告《当今大马》。
警方也曾经援引《刑事法典》传召本著名部落客黄泉安,针对其部落格上的内容进行调查。上述法令和事件都证明,目前大马的网络虚拟世界,并非是不受管制的“自由天地”。
以下是一些评论人对于胡亚桥的宣布,所作出的即时回应: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秘书曾剑鸣:
目前马来西亚整体的媒体环境已经非常恶劣,阿都拉政权对媒体自由的打压,从主流媒体,例如早前的《中国报》事件,现在要转移到网络媒体,这等于阿都拉的“听真话”承诺再次破产。
根据总部设在香港的政经风险顾问公司在今年1月,就12个亚洲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对网络信息的干预程度进行调查,发现马来西亚只排在越南和中国之前,这证明马来西亚的网络自由无法与国际接轨。
另外,《1998年传播及多媒体法令》及《多媒体超级走廊10大保证》都表明政府不会审查网络内容,如果政府一意孤行管制网络媒体,将冲击过去政府的承诺,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槟城自救会负责人黄文强:
我相信主流媒体开始跟不上新的网络媒体,政府于是想办法控制拉回网络媒体,要他们回到主流媒体的水平。但是,这并不容易,因为现在许多新的网络媒体都不是设在大马,除非政府向中国一样大刀阔斧地进行管制。
我们当然反对管制,那会使大马倒退很多年。其实,双重标准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既主流媒体经常可以逃过错误报道的罪名,他们享有优待很久了,反而是非主流媒体经常受到监督。
就以博大校园暴力事件来说,主流媒体报道博大校方宣称没有看到短片,因此无法采取行动,主流媒体的读者可能因而相信校方的说法。但是上网看过短片的人,就会知道短片中清楚显示涉及暴力事件的人士。因为垄断市场,主流媒体可以作出不确实的报道,却不必作出交待。
网络媒体可以加快政府的改革步伐,如果没有网络媒体的揭发,政府可以掩盖许多事实。90年代国行抄外汇亏损300亿令吉的新闻,就是由网络新闻所揭发。这些新闻经过网络发表后,政府被迫作出交待,这些都是网络媒体的功劳。
《当今大马》中文版专栏作家郑名烈:
网络是全世界的趋势,是档不住的。我国的投资环境和电子商业领域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管制的消息传出去后,投资商对于这个不自由的环境会有所顾忌。
如果政府要改革,自己就要作出检讨,不是去管制网络,网络也可以是改革的助力,这个关乎政府的政治心胸。如果政府行的正,坐的直,怕什么?
管制网络媒体后,我们评论人还有什么空间?这也会抹杀人民独立思考的空间,导致社会舆论界走向一言堂,从中国过去的经验来看,最后衍生的是腐败和思想僵硬的人民。
新闻自由最可怕的不是政治打压,而是新闻从业者自我设限。新闻自由必须靠大家不断争取,新闻从业员不应反过来帮忙政客钳制媒体,新加坡就是媒体自我设限过头的离例子。
新纪元媒体研究系讲师傅向红:
管制网络媒体的言论已谈论多年,但是并没有付诸行动。这次老调重弹,可能是因为最近马哈迪善用网络媒体攻击阿都拉,巫统承受压力所致。另外,《星洲日报》近来的言论显示,主流媒体也受到网络媒体的压力,在质量方面的竞争输给网络媒体,因此向政府施压,要求对两者一视同仁。政府最可能采取的方式,就是两边都管制。
我当然反对管制网络媒体,因为现存的法令太多了,若国家要朝向民主的方向发展,就不应该制定更多的法令。目前的一些法令如煽动法令,应该改为民事案解决,不是由部长全权决定。如果政府继续给予部长在管制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对国家民主来说,是很大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