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邹宇晖诉讼,不插手彭州爪夷招牌政策
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7月杪入禀诉讼,寻求司法审核彭亨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的政令。不过,关丹高庭今日驳回邹宇晖的诉讼。
根据邹宇晖的代表律师张嘉恩,法官再纳阿兹曼(Zainal Azman Abd Aziz)今日裁示,邹宇晖须向此案答辩方劳勿县议会及彭亨州政府各缴付5000令吉堂费,合计1万令吉。
询及会否上诉挑战高庭今日的裁定,张嘉恩说,有待她跟当事人邹宇晖进一步讨论,再行决定。
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7月杪入禀诉讼,寻求司法审核彭亨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的政令。不过,关丹高庭今日驳回邹宇晖的诉讼。
根据邹宇晖的代表律师张嘉恩,法官再纳阿兹曼(Zainal Azman Abd Aziz)今日裁示,邹宇晖须向此案答辩方劳勿县议会及彭亨州政府各缴付5000令吉堂费,合计1万令吉。
询及会否上诉挑战高庭今日的裁定,张嘉恩说,有待她跟当事人邹宇晖进一步讨论,再行决定。
据《马新社》,法官再纳在判词中指出,彭亨州政府依正确程序,从今年1月1日开始强制州内广告牌附上爪夷文。
因此,法官说,法庭无需插手审核州政府的决定。
“这项政策已经讨论及辩论,去年5月29日召开的彭亨州行政议会会议也同意,在告示牌和广告牌上附上爪夷文。
“如果法庭要重新检讨州行政议会所有议决,那么许多遵守正确程序执行却受到反对的政策都会带到法庭。因此,法庭认为没理据让申请人获得(司法审核)准令。”
服务中心遭开罚后兴讼
邹宇晖在彭亨都赖选区的双溪兰新村服务中心,因招牌没有爪夷文,而在今年1月9日接获劳勿县议会传票。他随后在7月29日入禀此案。邹宇晖这宗诉讼,也一度引起党内反弹。

《马新社》报道称,邹宇晖说,有关政令未经宪报颁布,而他不知道这项政策的执行,因此要求法庭宣判无效。
对此,法官再纳称,邹宇晖即是州议员,其服务中心已接获彭政府于去年7月发出的通知函,劳勿县议会也于去年10月发出指南。
劳勿县议会在此案的的代表律师是阿南达及努阿迪卡,彭亨州政府则由高级联邦律师诺法兹拉代表出庭。
掌管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事务的彭亨州行政议员阿都拉欣(Abdul Rahim Muda)去年11月声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商店招牌和广告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
根据州政府指南,所有商家,无论新旧招牌都必须附上爪夷文。指南中还要求,爪夷文体积必须大过或与马来文罗马字母一样大。违规者最高罚款为250令吉。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