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厅颁布便利店、杂货店与中药店禁卖烈酒指南引起争议,惟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表示,新指南无不寻常之处,反之这是参考了其他多国包括欧洲的做法。

他表示,当局在未推出这项新指南之前,就已经先研究其他国家,包括了新加坡所采用的制度。

“我们也参照其他国家,包括了欧洲国家的条例,而购买烈酒是受到限制的,包括了可购买的时间和地点。”

“因此,(隆市厅颁布的售酒)新指南无关宗教与种族课题。”

根据《马新社》,安努亚慕沙是于今天出席活动后受访时,如是表示。

接获公众投诉

他也强调,这项新指南是为了管制烈酒的销售,尤其是公众投诉杂货店和便利商店有出售非法及小包装的烈酒。

“由于太方便取得这些烈酒,有些也售卖给学生。”

隆市厅本月16日颁布售酒执照新指南,市内的杂货店、便利店及中药店,从明年10月初起禁止销售烈酒,但啤酒和传统医药用途的药酒除外;这类商家的售酒执照只能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