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能不能卖酒?业者投诉国安会警方SOP不同
政府禁止限行区的夜店和酒吧营业,惟餐厅不在此列。不过,吉隆坡孟沙多名餐厅兼酒吧业者投诉,警方昨天突袭他们的餐厅并下令他们不准卖酒,令他们对现有的规定感到混淆。
孟沙餐厅与酒吧协会(BRO)主席班尼(Benny Bendi,上图)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国家安全理事会与警方执行两套不同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令他们感到混淆。
因此,他要求政府召开会议,厘清餐厅能不能售酒的规定。
政府禁止限行区的夜店和酒吧营业,惟餐厅不在此列。不过,吉隆坡孟沙多名餐厅兼酒吧业者投诉,警方昨天突袭他们的餐厅并下令他们不准卖酒,令他们对现有的规定感到混淆。
孟沙餐厅与酒吧协会(BRO)主席班尼(Benny Bendi,上图)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国家安全理事会与警方执行两套不同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令他们感到混淆。
因此,他要求政府召开会议,厘清餐厅能不能售酒的规定。
“我感到混淆。国家安全理事会说我们可以卖酒,但是吉隆坡警察局说不行。所以,我们到底要听谁的?”
“我们希望政府尽快与各方开会,包括国家安全理事会、警方、吉隆坡市政厅,以及餐厅与酒吧业者代表。”
新版SOP没阐明售酒事宜
之前,政府自1月13日重新落实限行令时,曾多次调整防疫标准作业程序。国安会原本允许夜店和酒吧里的餐厅营业,惟后来在2月8日又改称,夜店、酒吧及内附的餐厅一律禁止营业。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在2月19日发布的限行区标准作业程序,餐厅获准营业,而且可以堂食。不过,夜总会或酒吧则禁止营业。
不过,这份标准作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附设酒吧的餐厅是否能够如常营业,也没有提到餐厅能不能够卖酒等事宜。
网媒《The Vibes》今日较早前报道,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受询时重申上述规定,同时强调售酒餐厅可以照常营业。
不过,他却说,执法权却不在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权限范围内,而是属于地方执法单位。
警方:按国安会规定办事
《透视媒体》今天的报道则引述吉隆坡总警长赛夫阿兹里(Saiful Azly Kamaruddin,下图)的说法称,限行区的餐厅不准卖酒。
“拥有餐厅和酒吧执照的店面不能开放他们的酒吧,只有餐厅才能获准营业。”
他声明,警方是依据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标准作业程序办事。

除了孟沙一带的餐厅外,《当今大马》也获悉,吉隆坡章卡武吉免登路(Jalan Changkat Bukit Bintang)一带的餐厅兼酒吧也有警方临检。
其中一名业者告诉《当今大马》,警方禁止他们店内的酒吧开放营业。
警方批准随后又制止
位于孟沙的W1鸡尾酒与餐厅之业主丹尼(Danny Thompson,下图)提到,他之前是警方批准下,在限行期间卖酒,惟随后又遭制止,令他对现有的规定感到混淆。
“之前,警方来过我这里,问起卖酒的事。我去了邻近警局解释。”
“他们问我是否持有有效的售酒执照,我说有。然后,他们说,那没问题,你可以卖酒。”
“可是,昨晚(2月19日)他们突然来突袭检查我的餐厅,并告诉我不能卖酒。我现在非常混淆。”

餐厅兼酒吧≠夜总会
另一方面,同样位于孟沙的Shuruti Box美食吧业主西瓦(Siva Shankar)受访时则说明,夜总会跟餐厅兼酒吧,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店。
“夜总会是跳舞的地方,大多数还有拉阔或乐队表演。”
“可是,我们的餐厅兼酒吧几乎跟其他餐厅一样。差别在于,客人可以在我们的餐厅里边用餐,边喝酒。”
他声称,根据联邦政府宪报,夜总会不能营运,但是餐厅和酒吧可以。

另一家在孟沙的Billique酒吧业主约书亚(Joshua Billique)指出,对于餐馆兼酒吧业者而言,他们可以复业但不能卖酒,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因为边用餐边喝酒,正是我们餐厅的概念。”
“因为标准作业程序的关系,我们已经减少了店里的人数至50%,而且也按照规定,没有任何音乐节目。”
“可是,我们希望业者可以获准卖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