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统治者在周三的会议后达致7项共识,包括了8月之后没必要再实施紧急状态,而这也表示砂拉越州选和其他数场补选或将在8月之后陆续举行。

无论如何,宪法专家认为,就算在8月1日之后解除紧急状态,政府还是可以在特定地点颁布紧急状态以避免选举。

宪法专家山拉哈尤(Shamrahayu Abd Aziz)教授以及工艺大学讲师阿兹米哈山(Azmi Hassan)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就认为,政府可以在解除全国紧急状态后,维持特定地点的紧急状态,以避免在疫情未受到控制前举行州选或补选。

山拉哈尤表示,很明显的,国内的冠病疫情尚未受到控制,而根据《联邦宪法》第150(2)条文,国家元首可以在特定地方颁布紧急状态。

他举例,政府可以在砂拉越颁布紧急状态,而紧急条例也可以说明不可举办选举,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目的是为了基于公共秩序或是疫情而展延选举。”

疫情未受控不适选举

阿兹米也持有同样的看法,认为在疫情未受控制前,并不适合举办任何的选举,尤其是砂拉越州选。

“我们从错误中学习,当(政府)允许去年9月的沙巴州选后,我们现在所承受的或多或少都是因为沙巴州选,导致疫情扩散而不受控。”

砂州议会已经在6月6日届满,但由于全国落实紧急状态,因此州议会将继续维持运作直至8月1日为止。

除了砂拉越州选,还有3场补选也因为紧急状态而展延,包括了三脚石(Batu Sapi)国席、宜力(Gerik)国席及沙巴布加雅(Bugaya)州席补选。

举行砂州选展延补选

不过,净选盟主席范平东则认为,在紧急状态解除后,应该在60天内就举行砂拉越州议会,惟补选则可以延后举行。

 他认为,在特定地方颁布紧急状态确实是一个选项,尤其是当疫情恶化之际,不过那应该是最后的一个选项。

“否则的话,我们就会面对政治人物利用卫生课题或任何的危机来破坏民主。”

无论如何,他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选委会提出安全的方法来举行选举,如通过邮寄或网上投票系统。

“在疫情时期,必须有所改变,包括了政治人物的竞选宣传方式。”

紧急条例未明确说明

而律师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就表示,《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并没有特别说明紧急状态解除多久后,必须举行拖延的州选举或补选。

沙立占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以砂州的州选为例,其中一个诠释的是说,一旦解除紧急状态,州议会也随之解散,因此必须在紧急状态状态解除的60天内举行州选

他解释,根据紧急条例第12条文,如果在国会有议席待补,就必须在解除紧急状态的60天内举行补选,除非是按《联邦宪法》第55条文,在距离国会解散的两年内,才不用举行补选。

沙立占也是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的政治秘书。他表示,一旦解除紧急状态,所有的选举都必须按联邦宪法规定进行。

“意思就是说,我们回到(依据)联邦宪法和原有的法令。”

而霹雳行动党署理主席和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Abdul Aziz Bari)也表示,紧急状态的目的不是为了冻结国会或选举,尤其首相慕尤丁已表明颁布紧急状态是为了抗疫。

他表示,当解除紧急状态,一切就必须恢复正常,按照标准作业程序进行。

阿都阿兹巴里也表示,根据现有的条令,无论是州选或补选都应该尽快举行,而目前则交由选委会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