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天传召包括3名律师在内的12人问话,以协助调查上周四(8月19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悼念2019冠病死者的集会。

根据了解,有关烛光会的参与者和律师是因为他们之前举报警方违例,而于昨天被传召问话。

律师拉苏里安(Rajsurian Pillai)受询时证实,他和另一名律师法丽达(Farida Mohammad)昨晚6点至8点30分向金马警方给供。

“我因为代表那些被传召的人士,而遭到调查。”

“民众要求警方调查警方,警方却去盘问律师。”

“这些被传召的人士一直都很配合金马警方等之前的调查。”

警方也曾传召“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的成员问话,助查7月31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举办示威行动,拉苏里安是他们的代表律师。

31名集会者各罚两千

另一名律师吴家仪(译音,Goh Cia Yee)则在推特上透露,他获知自己也将要给供。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8月19日在独立广场举办烛光集会,悼念冠病死者,抗议国盟前朝政府抗疫失败。不过,警方却强行逮捕31名集会者,甚至阻止律师协助被捕者。警方之后透露,调查发现他们人违反防疫规定,因此每人罚款2000令吉。

拉苏里安、法丽达和吴家仪是当晚获准进入警局,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3名律师,其余的律师被挡在门外。

当晚被捕的社运人士兼社会主义党(PSM)中委张玉珊隔天已报警,申诉警方过度使用武力,导致其身体多处瘀伤。

31名集会者各罚两千

雪州行动党妇女组秘书纳丽娜(Nalina Nair)向《当今大马》指出,包括她在内的16名烛光会参与者昨天已报警,举报警方未按照程序逮捕他们、剥夺他们的权利和非法拘捕。

“我们做出了类似的举报。”

“我们的报告或因个人的经历而异,但要点一样。”

根据《当今大马》过目的报案纸,纳丽娜只在周五凌晨12点30分才被告知被捕,即被带到金马警局的3个小时后。

“我报警的原因是,警方剥夺了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所赋予我作为被捕者的权利。”

“他们未告知逮捕我的理由直到12点30分,即逮捕我后的逾3小时。而且,是在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录取我的口供后。”

“我被带到金马警局时未被告知原因,也没告诉我有权联络家属。”

纳丽娜在报案纸中指控,警方罔顾他们的安全而强迫集会者挤入两辆警车,即一辆载着14名女性参与者,另一辆则载17名男集会者。

此外,她投诉,虽然集会者已承诺合作,并根据自己的方式前往金马警局,但警方仍然选择动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