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朝野国会议员今天不分党派立场,齐声呼吁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指示总检察长依德鲁斯,撤回对国籍传承权一案的上诉。

他们今天发文告指出,适逢今天是9月16日大马日,政府可以送给大马女性与她们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一份“马来西亚日礼物”。

“高庭的标杆裁决,允许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国籍。”

“我们作为大马国会议员,吁请首相依斯迈沙比里能对他‘大马一家’的精神坐言起行,马上指示总检察长撤回上诉。”

“不仅如此,首相还得确保内政部尊重和执行上述高庭的裁决。”

准备支持修宪

他们指出,对于大马司法制度而言,吉隆坡高庭9月9日的裁决可谓迈开重要的一步,理应获得各界的支持。

“显而易见的是,之前宪法的诠释已间接对女性构成歧视。”

“大马公民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他们于外国出生的孩子理应获得公民权。”

“如果联邦宪法有修正的必要,我们绝对准备全力支持,助首相一臂之力,让正经历苦痛的妈妈和孩子们,重拾笑颜。”

参与文告联署的包括:

1. 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巫统)

2. 峇丹鲁巴国会议员罗哈妮(砂盟)

3. 保佛国会议员阿兹莎 (土著团结党)

4. 甘马挽国会议员仄阿里亚斯(伊斯兰党)

5. 蒲来国会议员沙拉胡丁(诚信党)

6.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统民党)

7. 古邦巴素国会议员阿米鲁丁(斗士党)

8. 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公正党)

9. 哥打毛律国会议员依斯纳莱莎(沙巴民兴党)

10. 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行动党)

11. 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行动党)

12. 斗亚兰国会议员马迪奥斯(民统党)

13. 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行动党)

高庭标杆裁决

内政部去年12月3日以“国安考量”为由向国会重申,大马籍女性无法拥有国籍传承权。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上周四(9日)裁决,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这次裁决出炉后,多名部长纷纷称赏,其中包括种植与原产业部长祖莱达、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妇女与家庭事务部长丽娜哈仑。

总检察署已在9月13日入禀上诉。根据旺朱乃迪,上诉决定来自内政部,而他事前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