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低价售物资涉贿选,净选盟斥国盟活动违法
马六甲州选将至,马六甲国盟拟在月杪开设“人民关怀摊位”,出售廉宜食品。惟净选盟警告,此举将触犯《1954年选举犯罪法》。
净选盟指出,《1954年选举犯罪法》中的数项条文,已于马六甲州议会解散当日,即10月4日开始生效。
马六甲州选将至,马六甲国盟拟在月杪开设“人民关怀摊位”,出售廉宜食品。惟净选盟警告,此举将触犯《1954年选举犯罪法》。
净选盟指出,《1954年选举犯罪法》中的数项条文,已于马六甲州议会解散当日,即10月4日开始生效。
“大多政党或候选人误以为《选举犯罪法令》只有在提名后才开始生效,但选举期(实际上)是在州议会或国会解散后即开始。”
“因此,净选盟提醒,类似活动已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第8条文,即无论何者,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选举之前、期间或之后,提供食物、饮料或物资,以获取选票。”
净选盟表示,虽然“人民关怀摊位”(Gerai Prihatin Rakyat)并未直接提供食物、饮料或物资,但却以非常低的价格售出,足以视为是影响选民投票,涉及贿选。
罪成可监禁二年罚五千
该组织补充,一旦罪成,举办单位如马六甲国盟、马六甲国盟主席莫哈末拉菲克(Mohd Rafiq Naizamohideen)、国盟主席慕尤丁、涉及公司,以及接受者,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不少于1000令吉,但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
净选盟呼吁各方,竞选期间秉持廉洁、公正原则,并遵守《1954年选举犯罪法》,避免涉及贿选。
马六甲国盟昨晩在面子书宣传,将于10月30日,在马六甲吉里望(Kelebang)Tersusun Jus Permai村设立“人民关怀摊位”,以廉宜的价格出售食材,例如鸡肉、鸡蛋、马铃薯等。
该活动早在7月即开始举办。根据莫哈末拉菲克,该活动原订在马六甲6个国会选区各举办一次,旨在疫情期间帮助受影响的马六甲民众,惟后来因需求仍高,于是持续举办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