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前传出国内4家中文报包括《南洋商报》、《中国报》、《光华日报》和《东方日报》的出版准证仍未获得更新,但是根据今日各报报头上的出版准证号码显示,所有报章的出版准证皆已获更新。
根据今日《南洋商报》、《中国报》、《光华日报》和《东方日报》报头刊登的出版准证号码显示有关报章的出版准证皆已获更新至2007年12月。
根据上周五《独立新闻在线》的报道,根据当天各大报章的报头,除了马来文与英文主流报章,以及星洲媒体集团旗下的《星洲日报》与《光明日报》之外,其他四家中文主流报章的准证都已经过期失效,包括《南洋商报》(2006年12月)、《中国报》(2006年12月)、《东方日报》(2006年12月)以及《光华日报》(2006年3月)。
《星洲日报》获得的准证有效日期至2007年8月,而其姐妹报《光明日报》的准证有效日期则是2007年2月。
其他语文报章准证早已更新
其他语文报章的准证都已经更新,包括《新海峡时报》(2007年9月)、《星报》(2007年3月)、《太阳报》(2007年12月)、《每日新闻》(2007年9月)、《马来西亚前锋报》(2007年12月)、《马来邮报》(2007年7月)及《淡米尔日报》(2007年10月)。
多年来备受抨击的《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规定国内所有出版刊物都必须每年向国安部更新出版准证,违法者的最高刑罚是3年监禁或罚款二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该法令也授予国安部长“绝对审核权”(absolute discretion),全权决定准证的签发、撤销或吊销,更不受法院的挑战。
国安部经常通过故意拖慢的官僚程序来“明示”或“暗示”施压给报社,要它们符合某些条件,包括审改言论尺度后,才可以获得更新出版准证。
《东方日报》 去年的出版准证就曾经被当局“拖延”至2006年4月才获得批准更新,遭到延迟了整4个月之久。
准证日期在去年12月15日失效的 《激流月刊》 (Aliran Monthly),从去年11月至12月间一共致电国安部16次,但是过去的历史重演,耗尽功夫后却依然没有接获更新出版准证的消息。
配合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37个公民组织和92个组织领袖、新闻从业员和社会活跃分子曾经向首相兼国内安全部长阿都拉提呈一联署份备忘录,呼吁政府归还新闻自由和废除出版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