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关税局总监苏波玛廉认为,联邦政府若真要重新实施消费税(GST),则应当针对具体的目标群体,以免给正面临通膨冲击的人民带来更大的负担。

根据《马新社》报道,苏波玛廉(Subromaniam Tholasy)建议,此前6%的消费税,应当细分为5%的商品税,以及7%的服务税。

“政府应当重新审视之前归为零税率的品相,在这次落实(征收消费税)时,应仅限于基本需求物品。”

他表示,如果将税率设置低至4%,就只会带来一般收入,而高税率则会增加国家收入和财政状况,并提振股市。

“这将直接影响令吉兑换美元的汇率。”

厂商联合会(FMM)今日表态支持重新实施消费税,并建议将税率定为4%。

需考虑多项因素

除了确保通膨率受到控制,苏波玛廉提醒,在重新实施消费税时,也应当考量到适当的时机、令吉的强弱、部门推出的公共政策等因素。

“无可否认的是,此前于2015年实施的消费税有许多弱点,如补贴减少、电费率合理化、令吉贬值导致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俗称通膨率)上升。”

“如今的通膨率正在上涨,却并未转化为政府更多的收入,因为与影响至零售层面的消费税相比,销售税及服务税仅涉及进口和生产的层面。”

需提高落实门槛

此外,苏波玛廉建议政府,勿要如同从前般,设置50万令吉的过低门槛,以让小企业免于实施消费税。

“或许我们可以寻找介于100万令吉至200万令吉,更合适的门槛,以免为普通杂货店般的企业带来负担。”

他表示,消费税是个非常有效率、透明、公平,且有利商业的税收制度,能够改善国内经济,并为大马出口提供更强大的竞争力。

“因此,从长远而言,消费税必然能够稳定商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