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资深领袖沙里尔收取前首相纳吉的巨款,却未申报而被控洗钱案今天开审,控方强调有人证和文件,证明沙里尔犯法。

副检察司阿菲夫(Mohd Afif Ali)今天在开庭陈词时表示,沙里尔在2013年收取了纳吉的100万令吉,却未如实向内陆税收局申报。

阿菲夫告诉法庭,控方有证人和文件,证明沙里尔从纳吉接获一张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AmIslamic Bank支票,号码为000089,总值100万令吉。

这张支票是直接汇入沙里尔的大众银行账户,而银行账号为 3810549101。

沙里尔也是前新山国会议员和前联土局主席。

传19证人供证

控方指出,有证据显示沙里尔未在2013年的估税单申报这笔款项,证明了他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

控方也告诉法庭,将传召19名证人出庭指证沙里尔。

此案的承审法官为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

法庭择定今日起至周四,8月8日至11日、9月5日至8日,以及10月3日至6日审理此案。

除了阿菲夫,控方代表包括了拉西达(Rasyidah Murni Azmi)以及娜塔拉(Natrah Fareha Rahma)。

沙里尔的代表律师则是菲洛兹(Firoz Hussein Ahmad Jamaluddin)。

现年72岁的沙里尔沙末是在2020年1月,被控虚报2013年估税单,涉及洗钱活动。此举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一旦罪成,沙里尔将面对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