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寻求司法审核以恢复槟南填海计划,惟遭吉隆坡高庭驳回申请。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高庭法官旺阿末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驳回州政府的司法审核要求,理由是槟州政府逾期入禀申请。

“根据我所获得的资料,我不认为我应该允许延长(提出司法审核的)时间。”

“由于拒绝延长请求,法庭不能聆审申请方(槟州政府)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根据法律,若一方要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政府的决定,必须在判决三个月内申请。

须三个月内提呈司法审核

旺阿末法立点出,州政府是在环境局上诉局裁决后的三个月后,才申请司法审核,因而违反规定。

槟州政府在本次诉讼将环境局、联邦政府和双溪峇都(Sungai Batu)渔民协会主席查卡利亚(Zakaria Ismail)列为答辩人。

槟州政府的律师代表是查兰吉星(Charanjit Singh),而查卡利亚的律师则是美娜拉曼(Meenakshi Raman)。

去年9月8日,环境局上诉局批准双溪峇都(Sungai Batu)渔民协会主席查卡利亚的初步反对,宣判槟岛南端填海计划的环评报告无效。

因此,槟州政府今年1月入禀司法审核申请,以挑战环境局上诉局的上述决定;同时第三度提呈环评报告。

槟岛南端填海计划占地17平方公里,拟议在峇六拜(Bayan Lepas)附近的峇东(Permatang Damar Laut)海域,填土制造3座岛屿,以作为460亿令吉槟城交通蓝图(Penang Transport Master Plan)的资金。

去年3月,槟州政府宣布,槟城交通蓝图交递伙伴SRS集团,将与槟州政府代表槟城基础设施有限公司(PISCB)成立联营公司,各持30%和70%的股权,以落实其中一座岛的填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