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因涉嫌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冒犯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和政府的贴文,而于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两项控罪。 

现年49岁的洛曼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表示皆不认罪。

洛曼被指通过面子书户名“Lokman Noor Adam Official”犯下上述罪行,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首控状指出,洛曼于2022年8月20日晚上11点16分发布针对首相的贴文,而该贴文随后于8月24日早上8点15分在武吉免登同善路一栋公寓读取。

根据次控状,洛曼于2022年8月22日晚上10点28分发布针对政府的贴文,而相关贴文于8月23日早上11点30分在冼都路一家餐馆读取。

洛曼两项控状皆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获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如果在罪成后重犯,则每天罚款1000令吉。

卖沙爹为生收入不稳定

主控官娜迪雅副检察司建议以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让洛曼保外,附加条件是洛曼不得在社媒平台评论本案。

洛曼的辩护律师罗根艾斯坎德(Logen Eskander)要求每项控状的保释金订在2000令吉,理由是其当事人育有11名还在求学的孩子,以及他目前以贩卖沙爹为生,收入不固定。

“他也曾在2008至2013年担任巫青团执委,备受家人和社会尊敬。”

法官诺哈斯妮雅(Nor Hasniah Abd Razak)批准洛曼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他不得在任何社媒评论此案。

案件择定于9月26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