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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外环公路收费再掀波<br>巫统议员也加入反对行列
Feb 15, 2007 4:10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现在就连身为执政党的巫统议员也开腔批评政府在北海外环公路设立收费站的决定并不合理。

槟州本南地(Penanti)州议员兼巫统峇东埔区会主席阿都加里尔(Abdul Jalil Abdul Majid)表示,在双溪育(Sg Nyior)设立收费站对使用该公路的居民和工人极不公平。

“这些人民大多是中等收入阶级,对他们来说这是一项负担。”

一个由居民和商人组成的“反对双溪育大道收费站联盟”在本周一向阿都加里尔呈交一份备忘录,要求废除该收费站。

阿都加里尔表示,他将在下周转交备忘录予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

黄文强:城市公路收费不恰当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槟州主席再兰因〔Zahrain Mohamad Hashim〕形容今年2月20日开始操作的收费站是“荒谬”的。

“看来政府是为了让某些具有政治联系的私人公司牟利而批准收费站。”

槟城自救会秘书黄文强(左图)认为,政府在一个为了舒缓城市地区交通而兴建的外环公路上征收过路费是不恰当的。

他表示,北海外环公路是为了舒缓北海内部交通而兴建,围绕着北赖工业区、峇眼赖(Bagan Luar)、峇眼达南(Bagan Dalam)、峇眼惹玛(Bagan Jermal)和峇眼亚占(Bagan Ajam)。

他强调,在城市地区兴建外环公路舒缓交通是政府的责任,而且世界各地的政府只在长途大道征收过路费,而不是城市公路。

“为什么马来西亚政府不效仿之?”

共有3收费站,收费期达30年

这项耗资4.1亿令吉的工程包括兴建新路与提升现有公路,这段长达16公里公路,从北赖美嘉广场前的北赖新路开始,一路兴建到北海糖厂附近,再建一座大桥横跨北赖河,由峇眼达南邮政局前的道路延伸至北海巴士总站和新睦大厦之间的空地,接著沿著海岸线朝峇眼亚占北上,折往双溪浮油市镇,直至一直到南北大道双溪赖收费站为止。

根据联邦政府与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所签下的合约,北海外环公路将设立3个收费站,分别是北赖凤凰花园、巴眼亚占和双溪育。

获得此工程的北海外环公路(槟城)有限公司(Lingkaran Luar Butterworth (Pg) Sdn Bhd)由两家公司合资成立,既Rayston Consortium有限公司(70%股权)和 Etika Gemilang有限公司(30%股权)。

该公路使用者必须缴交介于50仙至3令吉90仙之间的过路费。

双溪育收费站的收费是轿车90仙、六轮以下罗里1令吉80仙、六轮以上罗里2令吉70仙、德士50仙及巴士90仙。收费期限长达30年。

双溪育收费站设立在现有的一条公路上,这段公路衔接北海居林高速大道(BKE)与峇眼惹玛的北海货运码头(NBCT)。

在转交予北海居林高速大道管理者之前,南北大道公司为该大道进行提升工程,较后联邦政府以一笔不公开的数额向管理者买下该大道,然后再以5千万令吉售卖予北海外环公路有限公司。

一项调查显示,大道高峰时期的交通流量将达15万。超过50万名使用者将受到过路费的影响,包括工厂员工、学生,以及居住在北海、大山脚、甲抛峇底、双溪赖、打昔牛汝莪、居林、鲁乃和双溪大年的渡轮与火车乘客。

公共交通差劲不应征收过路费

槟城非政府组织--公共交通联盟(CEPAT)发言人庄森培表示,基于州内差劲的交通系统,向北海外环公路使用者征收过路费是不合理的。

“既然当局无法提供有效、可靠与负担得起的公共交通系统,导致人民被迫拥有自己的交通工具,进而造成城市地区交通拥挤,而政府有责任兴建更多的城市公路,包括外环大道来舒缓交通。”

“因此,向使用者征收过路费是不合理的,因为问题源自于政府差劲的公共交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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