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大选的竞选期第6天,警方突然公布一条新规定,禁止政党、候选人或代理人在没有获得准证下走街拜票。

多名候选人与政党领袖今天相继投诉这项新规定。不过,目前只有霹雳州总警长莫哈末尤斯里(Mohd Yusri Hassan Basri)发表文告,未见全国警队或选举委员会的宣布。

尤斯里在文告中说,只有候选人获得当地警区主任发出的准证,才可走街拜票。

“所谓的‘走街拜票’(walkabout)是候选人或选举代理人以个人或群体的方式,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会晤人们,以便竞选。”

“只有候选人持有警区主任发出的准证下,候选人或选举代理人才可在选举期间会晤公众、公众集会、公开演示,以及表演与演讲。”

全国警队选委会暂无宣布

尤斯里表示,根据选举罪行法令第24B(3)条文,警方有权发出相关的准证。

“因此,在走街拜票之前,候选人或代理必须先行获得警区主任的准证。如果候选人在没有准证,或没有遵守准证的条件下竞选与公开聚集,有关候选人或代理则是抵触选举罪行法令第24B(3)条文。”

虽然全国警队或选举委员会未有正式宣布,但多个地区的候选人皆面对问题,显示并非仅有霹州有此规定。

张念群揭选委会在场阻止

在柔佛,行动党古来国席候选人张念群向《当今大马》揭露,之前他们走街拜票从未面对阻扰,但在今天警方与选委会却禁止他们到沙令夜市拜票。

“选举官在11月5日告诉我们,如果是走街拜票,我们只需要通知警方。唯有演讲会(ceramah)需要准证。”

“我们交了行程表给警方。他们却不准我们去沙令夜市。我们到了那里,选委会也阻止我们进去。”

张念群也在面子书贴文说,走街拜票是最寻常的竞选活动,尤其是夜市,更是候选人接触选民的最佳时机。

之前走街拜票从未有问题

她指出,前天(周二)她在古来26哩的Taman Manis夜市与国阵候选人和其助选团碰头,双方也大方合照,并没有任何不愉快的事件或肢体冲突发生。

“然而今天,我们却被告知不能到沙令夜市拜票,因为对手在同一时间也会前往。这是什么神操作?对手可以去,我们就不能?”

“进步的民主应该追求候选人公开辩论,我们怎么越活越倒退?连寻常的走街拜票都要来诸多限制?”

“朝野议员每年同桌开会近百次也未曾发生肢体冲突,选委会和警方不应该无理干预我们的走街活动。让候选人接触选民也让选民接触候选人,全体选民才能在11月19日明智选择。”

彭亨候选人也申诉新规定

此外,行动党全国备战委员会主席刘镇东今晚发文告批评,这项突然执行的规定毫无根据,也不存在于选举法令中。

他指出,这条规定不仅影响竞选期内的拜票活动,而且还给选委会官员和警方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极其官僚主义。

“选委会和警方的工作应该是致力改善选举的进行与竞选规定,而非本末倒置,增添各方的负担。”

“在每个国会选区及州选区的选民人数激增的情况下,选委会与警方需要立即取消在竞选期间拜票需要申请准证的规定,以维护各候选人接触选民的权利。”

另外,根据《Astro Awani》报道,希盟的彭亨古艾州席候选人娜來妮(Noraini Abdul Ghani)也申诉,选委会要求她申请准证,才能走街拜票。

她今天在公正党竞选总部召开记者会抨击,当局突然加上这条规定,企图阻止候选人会晤选民。

古艾是百乐国席下的州选区之一,而百乐是看守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的国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