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名沙亚南太子园居民针对去年12月的大水灾起诉各政府机构,联邦政府和另外5个单位在答辩时却形容,这次灾难乃“上苍所为”。

此外,上述6个答辩方也坚称,他们已采取必要措施减缓水灾的风险。

他们在答辩书中声称,太子园去年的洪灾是由所谓“上苍所为”(acts of God)的因素造成。

“有关水灾的成因是,当时整个雪州、吉隆坡、森美兰、马六甲、吉兰丹、登嘉楼和彭亨持续下起豪雨。这是受到3个因素影响,即雷伊台风(Typhoon Rai)、季候风季节,以及季风低压系统从南中国海通过彭亨进入马来半岛,然后横跨半岛中部前往马六甲海峡。”

“有关状况超出了人类的控制范围。同时,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也出现满潮现象,以致巴生河水位高涨。”

已建滞洪池和河堤

联邦政府是本诉讼案的第10名答辩人,其他5个联邦政府机构,分别是国家灾难管理机构(NADMA)总监、首相署部长、气象局总监、环境及水源部长、水利灌溉局总监,它们分别是第1到第5答辩人。

此外,居民起诉的对象也包括,沙亚南市政局、KDEB废料管理有限公司、国能和雪州政府,它们分别是第6到第9答辩人。

根据《当今大马》读到的答辩书,第1到第5和第10答辩人声称,尽管联邦政府的资金有限,自从1995年12月和1996年3月发生水灾后,联邦和州政府已落实治水计划。

它们在今年9月7日向沙亚南高庭提呈的文件举例,当局在太子园建造了滞洪池(retention pond),同时也在巴生河建河堤,并交由雪州水利灌溉局管理。

它们声称,滞洪池和河堤是用来在涨潮时加强排水,以及防止河水从溢出巴生河的措施。

基建早已不胜负荷

针对此,50名灾黎回应说,去年的水灾不能被视为“上苍所为”,基础建设不足才是1995年后仍不断淹水的肇因。

他们提到,1995年水灾时,政府辩称那是一场超乎预料的水灾,之后再度淹水时又说是百年一遇的灾难。

“事实上,从2019年起,太子园每年都多次面临水灾。早已有预警。每两年就发生水灾,可不能归类为上苍所为。”

“再说,太子园现今的基础建设已负荷不了降雨量,无效的警报及答辩方缺乏协调的反应更是令情况加剧。”

此外,他们认为,1995年水灾后采取的治水计划,只是为了应付那一场水灾,而当局并没改善和增建所谓的滞洪池。

他们更点出,相关滞洪池已应付不了现今的气候和状况,由于大肆的发展,太子园如今也要应对来自周边地区,包括哥打哥文宁(Kota Kemuning)和上游地区的水量。

不满批准太多发展

50名居民的代表律师为维玛(V Vemal Arasan)。

根据报道,他们是今年6月入禀法庭,起诉有关机构疏忽和违反法定职责,并向10个答辩方索取380万令吉的赔偿。

他们在诉状中除了一一列出各机构的疏忽行为,也说明居民在水灾两天后才收到警报。他们也不满,地方政府在太子园附近批准太多发展计划。

法庭已择定11月29日针对此案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