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竞选宣言承诺,让吉隆坡选民有更大平台参与隆市决策,包括投选隆市政厅的“代表”。

但受询及是否会以地方选举的形式落实时,希盟竞选宣言委员会成员聂纳兹米(Nik Nazmi Nik Ahmad)则说这需要容后再议。

目前并不清楚,希盟宣言中所指的“民选代表”是否指隆市议员。在宣言中,希盟的措辞是“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而非“地方选举”(local election)。

聂纳兹米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今天在公正党总部说,希盟是唯一做出相关承诺的政治联盟,而这项改革会对隆市民的生活有很大影响。

聂纳兹米(上图)表示,他在竞选的蒂蒂旺沙国席拜票时,许多选民也不断提到隆市政厅需要改革。

他指出,隆市政厅每年的预算是30亿令吉,远比国内发展最蓬勃的州属——雪兰莪的预算来得多,但却没有任何立法单位监督。

“这种异常现象衍生许多困扰首都的问题,包括过度发展或基础设施不佳。”

“国盟和国阵政府更感兴趣保护既得利益者,而非人民的生活与生计。”

“希盟政府将鼓励公众透过公开平台,在各层次参与公共决策,尤其是真正冲击人民生活的地方政府政策。”

权力集中在市长身上

聂纳兹米指出,希盟希望隆市政厅代表的选举,能够成为全国地方政府的榜样。

他说,地方政府的改革必须从吉隆坡开始,因为隆市选民早已饱受“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只能投选联邦层次的国会议员。

相比之下,其他州属的选民至少能够投选州议员,而地方政府的市议员则由获胜联盟或政党委任。

“因此,这些地方政府还有民主意涵,虽然这种做法不尽完美或具有代表性。”

他说,这些地区的市长不能随行所欲,地方政府的决策必须经过市议员会议投票。

“然而,按照法律,隆市政厅的权力都集中在市长一人身上。一般上,市长是由部长委任的公务员,而我们有多名不是来自吉隆坡的联邦直辖区部长,包括(原任)格底里国会议员安努亚慕沙、(原任)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旦。”

聂纳兹米补充,希盟议员掌握大部分联邦直辖区的国席,因此他们经常得协助选民处理地方政府相关的投诉。

“吉隆坡国会议员必须处理所有事情,从猫咪不见到濒海战舰不见。我们必须做所有工作,因为我们没有州议员。”

“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消除人们对于地方民主的恐惧。”

族群不和谐说法不合宜

直选地方政府的“第三张票”在1964年发生马印对抗后遭到中止,当时政府的说法是地方选举会导致族群不和谐。

《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地方选举永久遭到中止。

聂纳兹米认为,维持族群和谐的说法不再合时宜,因为1970年代都市居民大部分是华人,但到了2010年,马来人已占全国城市的56%人口。

他说,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马来人占吉隆坡的45.9%人口,相较之下华人较少,有43.2%。

“这是12年前的普查,而人口趋势显示,巫裔人数的增长比华裔来得高。”

恢复地方选举是行动党在2008年的竞选宣言,不过行动党领导的槟州政府却无法兑现这项承诺。

该党时任秘书长林冠英曾解释,落实地方选举需要联邦政府修法,包括禁止地方选举的紧急条例。

2014年,民联成员党之一的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认为,地方选举会造成513冲突事件再次发生,因而没有写入当时的宣言。

来到2018年,希盟的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建议,雪兰莪的首府沙亚南恢复地方选举,然而这项倡议遭到雪州政府反对,理由是未咨询雪州人民。

时任首相马哈迪也反对地方选举,而时任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则说,需要先探讨才能议决是否举行地方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