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入禀上诉寻求挑战无罪判决后,上诉庭将在2月17日,再为副首相阿末扎希的签证系统案,进行案件管理。 

消息人士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证实这个新的案件管理日期。

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今日为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法官莫哈末亚兹去年9月23日裁定,由于控方无法成功证明扎希面对40项罪控的表面证据确凿,因而判处扎希无罪释放。

控方去年提出上诉

然而,控方在同年9月26日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择定今天1月10日为本案办理案件管理

扎希在本案中,被控33项受贿罪,即收取Ultra Kirana1356万新元,进而利用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的管理者的合约。

他也在本案被控7项贪污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公司的现金款项,包括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以及1万5000美元现金。

除了本案,扎希也正面对另一宗贪腐案,即健思基金案。他在其中面对47项控状,分别为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涉金额超过1亿令吉。吉隆坡高庭去年1月24日裁定阿末扎希全部表罪成立,而扎希也在去年8月30日完成自辩,然后陆续传召辩方证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