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巫统入禀选举诉讼,要求撤销甘马挽国席的第15届大选成绩,惟法官今天驳回申请,使伊党候选人仄阿里亚斯保住议席。

《马新社》报道,选举法庭法官莫哈末阿巴扎菲(Mohamad Abazafree Mohd Abbas)今天驳回国阵提呈的选举诉讼申请。

伊党法律与人权局秘书阿末鲁菲迪(Ahmad Lufti Awang)表示,法官也谕令申请人万莫哈末(Wan Mohamad Hisham Wan Abdul Jalil)支付3万令吉堂费。

阿末鲁菲迪表示,法官同意答辩人所提出的四个初步反驳,即这项诉讼中关于贿选的指控模糊,缺乏完整事实与资讯基础。

他说,这是因为登州政府举行的七项官方活动,即i-Belia、i-Siswa和捐钱给身障者与受惠者(asnaf)的计划并没有贿赂或收取回扣的详情,包括涉嫌受贿者的资讯,以及他们是否已注册选民。

两周内可上诉

无论如何,法庭允许申请人在14天内向联邦法庭上诉。

仄阿里亚斯(Che Alias Hamid)的律师是赛夫丁奥曼(Saifuddin Othman)、旺达勿(Wan Rohimi Wan Daud )以及莫哈末纳西尔(Mohd Nasir Embong)。

申请人万莫哈末的律师则包括哈法里占(Hafarizam Harun)等人。

登州巫统阿末赛益在去年11月的大选代表国阵攻打甘马挽国席,败给伊党候选人仄阿里亚斯,后者以2万7179张多数票胜出。

阿末赛益在选后宣称,伊党在大选前的去年11月15日至17日期间,通过州政府的i-Pencen、i-Belia及i-Siswa计划发放援助金贿赂选民;而瓜拉登嘉楼、马江及甘马挽国席胜出的伊党候选人,也向选民派发介于50至150令吉的贿金。

登州巫统也针对瓜拉登嘉楼和马江国席的选举成绩入禀选举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