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玛丝提醒历任政府部门总监及秘书长,若受到传召就必须出席公账会召开的听证会,解释任内领导部门、当局及政府机构的状况,以示负责。

她说,这是为了确保公账会能全面彻查,若这些时任高级官员缺席听证会,将导致公账会报告不完整。

她说,通常现任总监及秘书长无法解释总稽查司报告挑起的课题,因为这些课题并非在他们任内发生。

“因此,所有(前)总监及秘书长必须按照2023年修订的财政指令向公账会负责,确保所有证人(包括前总监及秘书长)受到公账会传召时必须出席听证会。”

要求政府设立机制

她提到,公账会将公开拒绝出席听证会者的名字,以便人民知道是哪些人拒绝配合调查。

她说,根据1952年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第9(a)条文,前总监及秘书长拒绝出席公账会听证会属于违法,并间接造成“有所隐瞒”的印象。

此外,玛丝要求政府首席秘书及公共服务局总监,关注是否有前官员拒绝出席公账会听证会事件。

“公账会也希望政府建立机制,以便所有受传召的前总监及秘书长出席公账会听证会。”

“证人出席公账会听证会是让他们解释总稽查司报告挑起的课题,同时呈证据。”

她说,公账会必须准备全面及透明的报告,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供证及解释,确保报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