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的煽动案将从明年1月18日起,审讯12天。

主控官玛斯里(Masri Mohd Daud)副检察司向士拉央地庭指出,本案涉及公众利益,因而法庭应尽快在今年12月开庭审理。

他也透露,控方将传召约10名证人供证。

而沙努西的代表律师阿旺阿玛达再也(Awang Armadajaya Awang Mahmud)表明,虽然本案备受瞩目,但他们依然希望明年1月才开审。

士拉央地庭法官诺拉吉雅(Nor Rajiah Mat Zin)最终择定明年1月18及19日,以及2月5日、8日、9日、12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及23日聆审。

沙努西否认有罪

此外,玛斯里告知法庭,他们修改过沙努西所面对的两项指控,并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宣读同审,因为涉及同样事件和证人。

沙努西原本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试图或密谋从事具煽动倾向的行为)下被控,但修改为同一法令第4(1)(b)条文(发表煽动言论)。

在通译员宣读修改后的控状,身穿蓝色西装的沙努西在法官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修改后的两项控状,沙努西被控在7月11日晚上11点,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士拉央第一地庭法官奥斯曼阿芬迪(Osman Affendi Mohd Shalleh)在案件过堂时批准控方申请,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将案件移交第二地庭法官诺拉吉雅一起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