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女郎炸尸案主控官敦阿都玛吉副检察司(Tun Majid Tun Hamzah,右图)今日指出,政论家阿都拉萨巴金达(Abdul Razak Baginda)曾发出指示,并与另两名被告,阿兹拉哈德里(Azilah Hadri,第一被告)及西鲁阿兹哈乌玛(Sirul Azhar Umar,第二被告)串谋杀死者阿旦杜亚。
蒙古女郎炸尸案今早在沙亚南高庭开审,敦玛吉在开庭陈述(opening statements)时说,阿都拉萨唆使这两名特警“策划和指示杀害死者”。
28岁的阿旦杜亚,是在2006年10月21日宣告失踪,而其被炸毁的尸体残骸碎骨是在同年11月6日在沙亚南本查阿南(Puncak Alam)一处从林被发现。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已经证实,在森林炸尸现场所搜获的碎骨,的确是属于阿旦杜亚。
阿旦杜亚是一名两个幼童的单亲母亲,通晓多种语言,曾担任翻译员,宣称是政论家阿都拉萨巴金达(Abdul Razak Baginda)的商业伙伴。
两名特警即30岁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德里以及35岁警员西鲁阿兹哈乌玛,是被提控谋杀阿旦杜亚。这两名被控谋杀的警员隶属警方的特别行动部队,也是负责保护副首相纳吉及首相阿都拉巴达威等高官显要的保镖。
第三被告阿都拉萨则被控教唆杀人的罪名。阿都拉萨是马来西亚策略研究中心(Malaysian Strategic Research Centre)的执行董事,并是副首相纳吉的重要智囊。
交往期间多次金钱援助阿旦
敦玛吉表示,阿兹拉和西鲁阿兹哈只是“执行杀人”。
他披露,控方将向法庭提呈西鲁阿兹哈的口供,同时将证明阿都拉萨早在2004年已认识死者,两人也经常会面。
“在两人交往期间,每当死者有要求时,第三被告经常会给予金钱上的援助。第三被告与死者於2005年8月断绝关系,但是在死者提出要求时,第三被告依然会给钱予死者。”
“不过,在2006年初,第三被告已不愿理会死者在金钱上的需索,导致死者不满及数次前来马来西亚,以会见第三被告和索钱。”
他表示,控方将证明阿旦杜亚曾经雇用私家侦探,以协助鉴定阿都拉萨的住所。
阿旦恫言威胁拉萨女儿
敦玛吉继称,阿旦杜亚於2006年10月8日与另两名蒙古女性友人,前来马来西亚,以便在吉隆坡会见阿都拉萨。
“死者曾经数次前往第三被告的办公室,但是却无法见到他,因为第三被告拒绝会见死者。”
他指出,阿旦杜亚曾经留下多封便条给阿都拉萨,警告说若阿都拉萨拒绝接济她,将会威胁其孩子的性命。
“为了避开继续受到死者索钱和威胁,第三被告雇用一名私家侦探,跟踪死者和看守其住家,以免受到骚扰。”
敦玛吉表示,阿都拉萨曾经把此事,告诉一名担任高级警官的友人。而有关警官劝告阿都拉萨向警方报案,但是阿都拉萨并没有这么做。
“相反的,阿都拉萨要求该名警官保守秘密,并且要求他介绍一名来自吉隆坡十五碑的警员,协助解决他与死者的问题。该名警官表示,他有另一名担任特警(Unit Tindakan Khas)的朋友,即第一被告,而后者认识一名在十五碑警察总部任职的警员。”
“当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於10月18日会面时,第一被告并没有介绍任何来自十五碑的警员给第三被告;相反的,却与第一被告策划杀害死者。”
阿都拉萨拒绝向警方报案
敦玛吉表示,阿旦杜亚曾经前往阿都拉萨住所大吵大闹,然后被带往警局报案。不过,阿都拉萨却通过其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Balasubramaniam,左图),要求阿旦杜亚不要报案,因为担心此事将引起媒体的关注。
“私家侦探曾经劝告第三被告报案,以及向移民厅求助,但是都没有受到理会。”
“死者於10月19日晚上前往第三被告的住所,当后者知道后,他要求私家侦探暂时先招呼她,直到他抵达为止。接着第三被告即联络第一被告,然后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赶往其住所,用车子载走死者,并最终导致死者死亡。”
敦玛吉继称,“死者被带往案发现场,而第一及第二被告利用炸药把死者炸死。控方将证明死因是由‘相信是被爆炸致伤’,这已经在化验报告中获得证明”。
车内发现染有阿旦血迹拖鞋
他说,当局在一辆属于西鲁阿兹哈的轿车中发现一双染有血迹的拖鞋,而脱氧核糖核酸化验证实,有关血迹是属于阿旦杜亚的。
他继称,警方在第二被告住所搜查到一些属于阿旦杜亚的物品,并且获得证人和脱氧核糖核酸的验证。
“在死者从第三被告住所载走的晚上,从证人口供、闭路电视和电话谈话录音将证明3名被告的关系,并策划以炸药杀害死者。”
曾留言若失踪应报案找拉萨
敦玛吉表示,阿旦杜亚曾经告诉其友人,如果她在10月19日晚上的2、3个小时内,没有从阿都拉萨住所回到酒店,她们就必须向警方报案,并找寻阿都拉萨。
“死者在失踪前8个小时,曾经向警方报案关于她所受到的威胁和心烦意乱,并且声明如果她出事的话,警方应该寻找一个名叫‘拉萨巴金达’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