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女郎炸尸案的第一名证人,现年47岁的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Balasubramaniam),今日在法庭全程以淡米尔文接受主控官敦阿都玛吉副检察司(Tun Majid Tun Hamzah)的盘问,然后被翻译成国语。
他透露,由于阿都拉萨遭到一名蒙古女子的金钱勒索,因此以4千令吉聘用自己充当其“保镖”,以阻止该名女郎伺机接近阿都拉萨。
这名前政治部官员指出,他是在2006年10月9日(周一),首次遇见该名蒙古女郎。
在当天早上9时至10时30分左右,巴拉接获阿都拉萨的电话,指有关的蒙古女郎已抵达其办公室大厦,要他立即赶到阻止有关的女郎。
巴拉于是委派其助手苏拉斯(K Suras Kumar)先前往大厦,自己较后才赶到。他抵达后遇见3名华裔女子,认为她们皆是来自蒙古的女子,只不过无法确定谁是勒索阿都拉萨的蒙古女郎。另外,还有一名开着本田轿车的华裔男子陪同她们。
其中一名蒙古女郎名“阿米娜”
接着巴拉致电召来两名警察祖胡斯尼(Zul Husnee Isa)和巴拉念迪(V Pallaniandy)。巴拉念迪在与该3名女子交谈后向巴拉表示,其中一名女子名叫阿米娜(Amina),自称丈夫是一名在大厦内工作的执行董事,正在等待丈夫放工。
炸尸案受害者阿旦杜亚的父亲 沙里布 曾向记者表示,阿米娜(Aminah)是阿旦杜亚的笔名及昵称,是从蒙古文的阿米娜(Amina)(意思:我的生命)演变而来。
两名警员过后就离开,巴拉则致电阿都拉萨,要求他使用后门离开办公室大厦。巴拉一直等待至3名女子离开后,才与助手苏拉斯离开。他也致电通知阿都拉萨,告知他说,这3名女子已离开。
在1998年辞职之前,巴拉曾在警队服务,其中3年半隶属政治部,他目前从事私家侦探一行已有9年。
阿都拉萨受两项勒索困扰
较早前,巴拉向法庭表示,他是在2006年8月中旬至9月初之间,在一名名为玛庚(Magen)的人士的介绍下,与第三被告阿都拉萨首次在吉隆坡安邦路大马天然树胶局大厦(Bangunan Lembaga Getah Asli Malaysia)的电梯外认识。
之后,巴拉接获玛庚的电话,要求他到阿都拉萨位于大马天然树胶局大厦10楼的马来西亚策略研究中心(Malaysian Strategic Research Centre)办公室会面。巴拉就在2006年6日或7日(巴拉无法确定日期)早上赴会,并在中午12时后与阿都拉萨会面。
在这个长达1小时至1小时半的会面中,阿都拉萨首先询问巴拉的背景与工作经验,之后便告知自己受到两项问题的困扰,第一项是他受到一名男性华裔警员的勒索,不过此事与巴拉的受雇无关。另一项则是一名蒙古女郎即将到其办公室提出金钱的勒索,不过阿都拉萨并没有透露有关的女郎为何要勒索他。
同时负责保护其女儿安全
巴拉于是劝请阿都拉萨报警,不过后者表示他将谘询其家庭律师迪仁的意见后,再做决定。他也以4千令吉的费用聘请巴拉阻止蒙古女郎接近他,直到有关女郎离开马来西亚为止。
阿都拉萨也让巴拉聆听一段收录在其手机里头,有关他遭男性华裔警员勒索的谈话,不过,巴拉忘了录音的内容,而这段录音也与巴拉的聘用毫无关系。
巴拉的具体工作就是跟随阿都拉萨到大马天然树胶局大厦的办公室上班,之后在的大厦的候客厅(lobby)驻守,阻止阿都拉萨口中的蒙古女郎伺机接近,直到阿都拉萨下班回家为止。阿都拉萨并没有要求巴拉进行任何的调查工作。
巴拉在会面后的隔天即开始值勤,不过,阿都拉萨却要求他跟随自己的女儿罗微娜(Rowena Razak Baginda,右一)到白沙罗的学校上课,之后跟随她下课回到家里,因为有关的勒索同时也针对罗微娜。巴拉在跟随罗微娜回家后,就到阿都拉萨的办公室驻守,一直到下午5时30份才结束首日的工作。
今日的审讯在下午约5时结束,明日将继续开审。预料长达1个月的审讯,将传召30至40位控方证人,全部证人超过100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