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逐步落实检长分权,政府将向加澳英等取经
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透露,预料在两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改革议程。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说,政府将在两年内全面研究这项改革事宜,包括将向加拿大、澳洲和英国总检察长及司法人员取经,咨询他们的意见。
她说,内阁是于1月31日批准开始研究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改革事宜。
她指,这项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比较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透露,预料在两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改革议程。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说,政府将在两年内全面研究这项改革事宜,包括将向加拿大、澳洲和英国总检察长及司法人员取经,咨询他们的意见。
她说,内阁是于1月31日批准开始研究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改革事宜。
她指,这项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比较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比较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国会人权、选举与体制改革特委会主席、朝野国会议员各一名代表、财政部和公共服务局。”
“总检察署和法律事务局则将共同担任上述两个委员会的秘书处。”
全面展开研究工作
阿莎丽娜表示,这两个委员会将确保研究工作全面开展,并咨询其他国家对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观点。
她说,第一阶段研究工作将于明年5月在加拿大举行,届时将与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阿里夫(Arif Virani)、特委会以及加拿大检控官总监会面。
“此外,预计将在渥太华大学举行圆桌会议,参与者包括马大法学院以及相关法律专家。”
“在加拿大进行的讨论将侧重于深入的实证研究,并征询第一手证词,以探讨最佳的分权模式。”
她指,研究内容将涵盖多方面,包括针对检控官任命和解职的制度保护。
此外,还包括问责制、制衡机制、总检察长在制定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和终止检控官提控权方面的干预程度。
“这项研究工作显示昌明大马政府致力于确保更民主治理、良好行政和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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