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14分更新

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通过宣誓书,为前首相纳吉背书,力证确实存在特赦令附录,允许纳吉居家完成剩余的刑期。

阿末扎希在4月9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了这份宣誓书。

他在文件声称,1月30日,他位于绿野山庄的住家曾有一次会议,而贸工部长东姑扎夫鲁当时告诉他,志期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是存在的。

“我坚定相信,我在充裕的时间内见到和阅读了相关特赦令附录,我清楚看到其完整内容,它是申请人(纳吉)特赦程序的一部分。”

“因此,我谨此证实这份特赦令附录的存在——它志期2024年1月29日,由国家元首发出。”

“我也坚定相信,除了我和东姑扎夫鲁,其他政府成员也看过这份特赦令附录。尤其是,我意识到(彭州大臣)旺罗斯迪也看过特赦令附录的副本,同样可以作证。”

总检长拥有一份正本

阿末扎希进一步声称,虽然基于居家服刑令未执行的保密原因,他手上并没有特赦令附录的副本,但他可以证实,本案答辩人掌握相关文件。

本案的七名答辩人依序是:内政部;监狱局总监;总检察署;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和大马政府。

“我也进一步确实获知,为了寻求其法律意见,总检察长拥有一份居家服刑令的正本。”

政府藏匿特赦令附录?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今天在法庭以内庭方式聆讯后,指控政府藏匿特赦令附录,以致纳吉无法居家服刑。

他指出,虽然曾多次写信给多名政府部长,包括首相安华,要求他们证实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但至今依然毫无回音。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而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法令发出职务履行令,要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立即执行特赦令附录,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沙菲宜当时声称一名“关键证人”将会入禀宣誓书,以支持纳吉的司法审核,寻求核实第16任国家元首特赦令附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