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审讯又爆出警方办事疏忽的问题,辩方律师发现他们所获得的一份有关第二被告西鲁的报案书副本内容,竟然与控方及法官的副本有所出入。
这份由控方第23名证人祖卡纳因助理警监(左图)所做出的报案书,指西鲁向警方揭露死者阿旦杜亚的饰物在收藏在其屋内。
经过祖卡纳因的一番解释后,法庭才发现原来是祖卡纳因在首次投报时,竟然忘了写上西鲁的名字,之后才纠正报案书内容。
第一份没有提及西鲁名字
西鲁的辩护律师卡玛鲁在今早盘问祖卡纳因时,要求祖卡纳因根据他在去年11月7日所投报的报案书内容作答时,发现法庭上竟然出现不同内容的报案书副本。
当时卡玛鲁读出报案书内容,并向祖卡纳因指出,报案书的内容只提及“被点名者(penama)”,并没有出现西鲁的名字。
“你是否同意在报案书里,揭露案情的被点名者的名字并没有被提及?”
这时主控官敦玛吉副检察司和法官莫哈末查基马上表示,他们的报案书副本没有“被点名者”字眼,而是直接列出西鲁的全名与警阶。
两份报案书皆有诘问警官签名
控辩双方的律师和法官于是互相对照内容,发现法官与主控官所获得的报案书副本,与三名辩护律师的副本具有两处不同。
第一个不同点是,控方与法官的报案书副本写着“嫌犯西鲁伍长要透露案情”,但辩方的副本所写的却是“被点名者(penama)要透露案情”;另一个不同点就是,控方的副本出现一句“我向嫌犯西鲁询问”,但是辩方却完全没有这句话。
更加让人惊讶的是,这两个不同版本的报案书在投报者的栏位中,皆拥有祖卡纳因的签名。这是他於去年11月7日诘问西鲁,在西鲁透露案情后,他根据西鲁的答案所投报的报案书。其副本是由控方分发给法官和辩方律师。
有鉴于报案书出现疑点,因此法官下令休庭,指示主控官和警方解决此疑问。
要求武吉阿曼纠正报案书错误
午餐时后法庭继续审讯,在卡玛鲁的盘问下,隶属吉隆坡警察总部重案组的祖卡纳因解释说,他在当天下午约2时20分通过电脑,链接警方的网络报案系统,完成报案书后,便押着西鲁到其住家进行搜查,之后回到警局后才发现报案书出现错误。
“我发现自己的报案书出现错误,我没有写上被我诘问的人(西鲁)的名字。”
因此,他在同一天傍晚约6点45分,联络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资讯工艺部门,要求纠正已经上载至警方网络的报案书内容。接着他根据资讯工艺部门的指示,在警方网络上填写与呈交纠正报案书表格。祖卡纳因也向法庭提呈一份“报案错误报告”以及一份以手写纠正的报案书。
在卡玛鲁的追问下,现年34岁的祖卡纳因承认,该份报案书是由其同事许裴朝首席警长代为键入电脑,不过祖卡纳因较后检查了报案书的内容。
两份报案书皆出现错误
眼尖的卡玛鲁(右图)发现,在第一份报案书上,祖卡纳因的全名拼写错了,并对此事向祖卡纳因进行严厉的盘问。
“为什么你检查过了报案书,但是自己的父亲名字还是拼写错了?”
表情尴尬的祖卡纳因只能再三表示,“是真的,我已经检查过了”。他也表示,忘了在什么时候签署该份出现错误的报案书。
卡玛鲁也发现,纠正后的报案书又出现乌龙,将祖卡纳因的出生年份1973年,写成2073年。对此,祖卡纳因表示,他没有要求资讯工艺部门这么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错误。
尽管经过一天的审讯,法庭仍未厘清祖卡纳因的报案书问题,包括控方为何把旧的报案书分发给辩方律师。审讯将在下周三继续。
30岁的第一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以及35岁第二被告西鲁伍长,皆隶属警方特别行动部队,两人被控在去年10月19日晚上10时至隔日凌晨1时谋杀蒙古女郎阿旦杜亚。
现年47岁的第三报告阿都拉萨,则被控在2006年10月18日上午9时54分到10月19日晚上9时45分之间,教唆阿兹拉哈德里以及西鲁阿兹哈乌玛谋杀阿旦杜亚。
若罪名成立,三人所面对的刑罚将是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