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前马共牺牲家属,因为近期接获劳勿县议会通知书,要求拆除设立在劳勿荣华富贵山庄内风景墓园的马共牺牲人员坟墓,准备入禀法院申请庭令,阻止县议会在14天期限过后,强行摧毁上述公墓。
这些家属已经成立一个《劳务风景园反对毁墓家属委员会》,并今早在隆雪华堂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详情,冀望社会人士给予公评。
这个位于劳勿荣华富贵山庄内风景墓园的马共公墓占用两个墓地,高达4尺,墓碑上只刻上169个阵亡马共成员的名字和他们的阵亡地点。
准备会晤胡亚桥及人权委会
反对毁墓委员会指出,由于事态的紧急和严重,风景墓园园主除了在昨日致函劳务县议会主席,要求展延摧毁公墓期限以寻求一个各方面所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之外,也已经授权谢春荣律师立即着手申请庭令,阻止市议会在14天限期过后,强行摧毁上述公墓。
反对毁墓委员会除了支持风景园园主的上述行动外,也将尽速安排会见国安部副部长胡亚桥以及向人权委员会投诉,并希望在有关方面的插手下,劳勿县议会能够把有关通告收回成命。
该委员会也呼吁各党团和非政府阻止,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通过各种实际行动,支援他们维护墓园不被破坏的基本人权和社会伦理与文明。
当初建墓园获得政治部首肯
反对毁墓委员会主席蔡营透露,风景墓园内的前马共牺牲人员,大多数在1973-1988年间为了理想牺牲宝贵性命,在当时的特殊环境下,他们的后事并未得到应有的妥善处理。
该墓园在2002年9月1日建竣,是因为这些“死无葬身之地”的家属深深感到他们亲人的英魂应有个归属,乃于当地建立总坟,以供后人悼念追思。
他指出,该墓园在建立时知会当局,已经取得首肯,整个购地建墓的过程,都是在彭亨州政治部的密切监督下进行。在建竣后,家属们终于得偿心愿,每年清明节都可以到公墓举行祭祀。这5年来,每年的祭祀活动不曾中断,也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而且彭亨州政治部人员也一直在现场全程拍摄祭祀过程,以及出席监听他们的开会或活动。
反对毁墓委员会的文告强调,由于马共已经和马来西亚政府签定合艾和平协定,双方已经化敌为友。因此前马共成员或他们的家属,在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时,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迫害,应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我国宪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和国际承认的基本人权。而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就是马共殉难者的后事问题。
岂料,在9月17日劳勿县议会主席竟然向墓园圆主发出通知书,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律第72(1)(b)条文,限期在14天内圆柱必须自行摧毁上述公墓,否认限期过后,等于自动要求县议会执行有关的毁墓工作。
在有关通告发出之前,蔡营指出家属代表曾经两度被通知前往劳务劳务县议会和国安部、政治部及县议会官员,讨论有关事项。
家属代表指出,有迹象显示,劳务县议会是奉国安部的指示行事,尽管他们对国安部这项无理的意图,已经作了必要的揭露和反对。而反对毁墓委员会顾问李万千也证实,地方上的政治部官员表示他们只是接受中央的指示而已。
家属也提出5点看法重申说:
1)有关公墓是建筑在私人墓园里,仅供家属祭祀和追思,不时供公众人士凭吊的纪念碑。
2)有关公墓和风景墓园里的其他坟墓一样,是在购地后按照墓园的一般条例和要求兴建,如果其他坟墓不违法,它也同样不应该是违法的。
3)有关公墓得到彭亨州政治部的认可在先,现在如果国安部又指示劳勿市议会加以摧毁,是否有“朝令夕改”之嫌,教人何去何从?
4)摧毁坟墓对华人或其他民族来说,都是绝对禁忌的。不论对死者或活着的家属来说,都是一项极端冒犯的作法。
5)这种不文明的意图,对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不但没有任何好处,也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家属们必将抗争到底。
出席记者会的代表律师谢春荣(左图)也质疑有关当局是在钻法律的漏洞,来企图摧毁马共的公墓,因为墓碑根本不符合县议会所援引的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律条文里头的建筑物类别。他说,若此例一开,以后我国所有的墓碑将会被迫要向有关当局申请图测。
谢春荣及李万千皆炮轰毁墓的举动不文明,不符合人情。谢春荣更质问国家若无最基本的宽容,还谈信奉什么自由、民主原则?
而涉及去年森美兰州汝来抗日纪念碑发生差点被拆除的风波的爱国工委会主席符昌和也指出,既然犯人以及两国交战人士阵亡都被允许领回尸体,不应追究历史的谁是谁非,建立墓碑纪念阵亡人士没有不对的地方。
另一名家属廖保忠(右图)则表示其父母亲,因为有了墓碑祭祀其阵亡的妹妹而感到安慰,如今他们若泉下有知墓碑被毁,将会感到不安宁,而他也会因为再也无法拜祭其妹妹而感到很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