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查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的做法,继续招致批评。捍卫自由律师团直言,这次荒谬的调查曝露了昌明政府的虚伪面目。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在今天文告指出,首相安华刚刚才在由国家语文出版局所举办的活动上声称,艺术应当自由发展,包括批判权力的艺术形式。

但同时,法米惹扎因为讥讽漫画而面对调查的情况,却完全违反了安华的言词。

“众所周知,此次调查所援引的,正是希盟执政前承诺废除的恶法。这再次表明,尽管政府为废法未成端出种种理由,但这些法律依然压制着人民的言论自由。”

“安华和昌明政府如今与前朝政府无异,持续威胁公民自由。”

法米情况并非个案

再益玛立指出,针对法米(下图)的调查并非孤立个案,昌明政府也有其他压迫行为,如加强现有的恶法。

“本月较早所通过的通讯及多媒体法案第233条修正案,扩大了政府和当局的权限,以钳制类似的批评和异议行为。”

“尽管政府发表种种的华丽言辞,但他们在实际保护人民的言论和表达自由方面,却毫无作为。相反,他们采取了完全相反的行动。”

言论自由受宪法保障

再益玛立提醒政府,人民的言论和表达自由受联邦宪法第10(1)(a)条所保护,旨在确保人民能够自由表达,而不必害怕受到当权者的报复。

“这是任何有效民主制度的核心基础,在这种制度中,‘民治’的理念要求人民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果人民因为批评当权者而受到调查和刑事起诉,我们如何还能称自己为民主国家?”

“安华和昌明政府必须重视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和表达自由。他们身为政府有责任维护并确保这一权利受到保护。”

停止空谈而付诸行动

“如果他们真心相信,一如他们自己不时所说,对权力的批评应受到保护,则政府必须立即停止针对法米惹扎画讽刺漫画的所有刑事调查,并立即采取措施废除煽动法令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

“现在是停止空谈、付诸行动的时候了。”

法米惹扎因为最近发布讽刺政治漫画,挞伐新任沙巴州元首慕沙阿曼为“头号贪腐者”,因而面对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及《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挑衅罪)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