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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传召两律师公会领袖<br>设皇委会查影片呼声日增
Oct 8, 2007 1:16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警方传召大马律师公会副主席拉古那(Ragunath Kesavan)和秘书林志伟,要求两人针对律师公会上个月26日主办的“公正之行”一事,录取口供。

根据律师公会 网站 报道,拉古那证实此事,并表示他俩将在“本身适当的时间”,才会回应警方的传召。

“我们不觉得有需要立即回应警方的传召。”

“我们没有受到警方的骚扰或威胁。我们是根据本身的道义心行事,而且我们也准备为本身的行为面对一切后果。”

拉古那(右图)说,“虽然可能会被起诉,但这不是我们优先关注的问题”。

大约两千名律师、非政府组织以及在野党人士,於9月26日成功排除万难,冒着倾盆大雨,完成从布城的司法宫步行至首相署的 “公正之行” (A Walk For Justice),并提呈两份备忘录给首相,即要求设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影片”所揭露的司法腐败问题,以及成立司法委员会负责法官擢升和委任事宜。

自前副首相兼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於9月19日将“林甘影片”公诸于世后,要求设立皇家委员会彻查司法丑闻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是正副首相早前已经多次表示,在鉴定有关影片的真伪前,别妄下定论。

副首相 纳吉 也抢先在律师公会主办“公正之行”的前一天,宣布成立一个以前马来亚大法官海达莫哈末诺(Haidar Mohd Noor)为首的三人独立调查团,以调查有关影片的真伪。

但是,由于这个三人小组没有任何实权传召证人和提供免控权予证人,并且其成员也被指拥有利益冲突而引起诟病,更令朝野党团对于成立皇家委员会的呼声升高。

反贪污局也针对“林甘影片”向两名公正党人士下达 最后通牒 ,若他们在7天内不肯透露提供司法丑闻影片的吹哨者身份,将援引法令提控二人。据悉,反贪局已经向影片当事人的林甘和企业大亨陈志远录取口供。

安美嘉:设调查团只是第一步

曾表示应给予三人小组一个机会的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左图)就认为,目前是时候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以便彻查有关影片所揭露的司法界擢升事宜。

她表示,律师公会坚持成立三人小组调查影片真伪只是第一个步骤,政府接着必须成立皇家委员会彻查司法丑闻。

“由于三人小组没有传召权和免控权,因此更显得急需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

许子根:必要时应设皇委会

除了律师公会之外,民政党也公开促请政府在有需要时,必须认真考虑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而成为第一个公开表示支持皇家委员会彻查司法丑闻的国阵成员党。

民政党代主席 许子根 (右图)是於本周五在民政党第36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表示立场,“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已经因为有关影片被揭露及其他事件,而大受影响。若有需要,政府必须认真考虑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

胡亚桥赞同设皇委会才有实权

继民政党之后,马华宣传主任胡亚桥(左图)也昨日加入支持成立皇家委员会的行列。

根据《中国报》报道,也是国内安全部副部长的胡亚桥,赞同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让委员会拥有法定地位,进行调查工作,包括直接传召有关证人等。

不过,他认为,在目前阶段先让三人小组调查,暂不要太早下判断。

哈聂夫批三人小组“无牙老虎”

不但如此,前全国总警长哈聂夫(Hanif Omar,右图)在《星报》星期天专栏中,批评该三人小组自认毫无实权,犹如“无牙老虎”。

他表示,更令人惊讶的是,副首相纳吉於10月4日表示,该三人小组不应传召任何证人,只能仰赖于执法机构如反贪局和警方的报告。

“我希望副首相办公室能够澄清此事,因为这如果属实,那么就算调查结果证明影片当事人清白无辜,也不会有多少人会相信.....那么,这个调查团又有何用?”

前上诉庭法官:司法需全面改革

此外,前上诉庭法官沙益道勿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也支持成立皇家委员会,并且认为我国司法需全面改革,包括修改委任法官制度。

他指出,政府成立的三人小组备受争议,因为只有皇家委员会才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传召证人,如果证人不出席,将遭到纪律行动。

“连调查团主席都说‘我们不能做什么’,这样的调查团又有什么用?如果只是为了确定影片的真伪,不如交给警方或反贪污局调查?”

他举例,前副首相安华的“黑眼圈”事件,起初并没人敢举报前全国警察总长拉欣诺,即使亲眼看到拉欣诺殴打安华的警官也不敢举报,然而成立皇家委员会后,他们都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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