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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坐牢也不愿供出吹哨者身份<br>西华拉沙沈志勤向反贪局说不

虽然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但是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右者)和该党实权领袖安华的政治秘书助理沈志勤(左者),坚决不肯向反贪局透露“司法丑闻影片” 吹哨者的真实身份。两人还反控诉说,反贪局向他们所发出的最后通谍实属一种滥权的行径。

反贪局是於上周向两人下达 最后通牒 ,若不肯在7天之内通过亲自递交或以挂号邮件的方式,供出吹哨者身份,将援引法令提控二人。罪成可被判坐牢两年或罚款1万令吉。

今早接受长达两小时盘问

西华和沈志勤是在今早11时前往联邦直辖区反贪局会晤该局官员,并各自呈交分别只有3页和4页长的宣誓书,答覆他们的最终决定。

他们是在两名律师--公正党总财政梁自坚和阿米尔韩查的陪同下,在同一间房间分坐两个角落,受到两名来自布城反贪局特别行动组负责人的盘问,过程长达两句钟。这也是他们两人第三度受到反贪局的盘问。

数名公正党领袖也在外守候打气,包括宣传主任蔡添强、最高理事洪旭崖、妇女组中委黄洁冰和全国中委拉蒂花等等。

恐吹哨者人身安全或受威胁

在下午1时步出反贪局后,西华透露说,他们在宣誓书中表明拒绝透露吹哨者身份的立场,主要原因是担心一旦身份暴露后,吹哨者的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此外,吹哨者本身也仍未做好“浮出台面”的准备。

西华和沈志勤誓言将会坚守立场,就算被控坐牢也在所不惜。

西华指出,他们拒绝向反贪局披露任何有关吹哨者身份的相关资料,包括早前他们会见吹哨者的餐馆的名字,以免该局有线索可寻。

“反贪局针对宣誓书逐个段落进行盘问,也再次问我们是否已经准备披露吹哨者的身份,但是我们说对不起,我们不能够!除非得到吹哨者的允许,否则我们不会揭露他们的身份。我们将会遵守承诺,保护他们的身份。”

〖请点击观赏短片〗

反贪局未表态是否提控两人

不过,西华表示,在今天的盘问中,反贪局并没有明确表态是否会因此而提控两人。

“没有。他们没有说会,也没有说不会。”

沈志勤则表示,“我们现在的感觉是好像受到一条绳子箍在颈项,反贪局有权随时缩紧绳子,我们将会受到惩罚”。

批反贪局发最后通牒属滥权

西华继称,反贪局向他们两人发出最后通牒,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滥权行为,因为:

(一)调查官员至今无法针对影片进行完整和有效的技术性查核。

(二)反贪局在未录取影片当事人林甘和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的口供之前,就向西华和沈志勤发出最后通牒。调查官员不应该在缺乏基础的情况下,认定影片是伪造的。

(三)《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53条文所赋予告密者的保护,可能不适用于此案,因为有关保护只适用于接获告密的反贪局官员所做的投报。

西华表示,他们也曾经询问反贪局是否曾盘问过林甘和阿末法鲁斯,但是反贪局拒绝回答。

沈志勤也打岔说,“你们(记者)应该去问反贪局是否已经盘问了林甘或阿末法鲁斯”。

“不应该把焦点放在我们身上,或看我们如何被起诉,更大的重点是政府如何改革司法制度。”

引述线人遭强改口供迫案例

西华也引述《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Today)上的一篇 揭露文章 ,指反贪局官员从警方商业罪犯总监手中获得一名线人的身份后,就强迫有关告密者更改口供,以协助一名商人脱案一案,来佐证本身对反贪局已经失去了信心。

针对纳兹里表示反贪局将协助三人特别独立调查团调查影片真伪的工作,也是执业律师的西华质疑,这已经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

“根据《1997年反贪污法令》,反贪局不能把调查结果和内容向任何方面透露,这引起疑问,到底反贪局如何协助调查团?例如,反贪局不能把盘问我们的内容透露给任何人。”

“我相信反贪局了解此事,但是纳兹里所说的究竟是怎么样的协助?身为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应该很清楚才对,但是他把课题混淆了。”

较后,记者尝试要求会见两名负责盘问的反贪局官员,但是在通过该局柜台接待员转达要求后,被告知有关官员不愿会见媒体。

安华是在9月19日公布“林甘影片”的8分钟片段,内容显示著名律师VK林甘正在通过电话洽谈幕后操纵高级法官的擢升以及内定司法案件的裁决。尽管电话另一端的人士身份不明,但是谈话脉络却显示对方极可能就是现任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他当时出任马来亚大法官兼代掌上诉庭主席。

随后西华向反贪局投报,要求彻查此事。之后反贪局在9月27日和10月2日先后传召两人录取口供,但是他们都拒绝透露吹哨者的身份。西华与沈志勤是率先会晤吹哨者并观看影片的公正党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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