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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官司遭“林甘影片”点名<br>黄朱强向人权委会投报四造

前武吉免登国会议员黄朱强,今日依据“林甘影片”向大马人权委员会投报著名律师VK林甘、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与大马政府4造涉及侵犯他的人权,并要求人权委员会介入调查司法丑闻,以还司法公正。

投报目的非否决选举官司裁决

黄朱强指出,“林甘影片”内容显示,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在1995年的武吉免登国会议席选举官司中的判决,剥夺了他获得公平审讯的基本人权。

但是他强调,投报的目的并非为了否决当年的裁决,“我唯一的投诉是影片中有关人士的所作所为”。

此外,黄朱强也呼吁政府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林甘影片”的内容和司法界的贪腐现象。

阿末法鲁斯于1995年担任高庭法官期间,曾经在一场武吉免登国会议席选举官司中做出极具争议性的判决,褫夺黄朱强的武吉免登国会议员资格,同时宣判在选举中落败的马华侯选人李崇孟自动成为国会议员,不需要举行补选。

这起在当时引起举国轰动的选举官司,之所以在12年后再被挑起,源自人民公正党领袖安华在9月19日公布的“林甘影片”。这卷在2002年所拍摄的影片显示著名律师VK林甘,正在通过电话洽谈幕后操纵高级法官的擢升以及法庭案件的裁决,其通话也提及安华和黄朱强的案件。

尽管电话另一端的人士身份不明,但是谈话内容脉络显示对方就是现任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他当时出任马来亚大法官并代掌上诉庭主席。

当时林甘在 通话中 说道,“你曾经受到那么多苦,你曾经做过那么多事情。为了大选、黄朱强和所有事情。那么多事情,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得到”。

批三人小组试图掩盖司法贪腐

黄朱强是在今日上午11时抵达吉隆坡的大马人权委员会办事处,呈交4页长的投报书予人权委员西华(N Siva Subramaniam),并召开记者会。

离开行动党后,出任民主党总秘书的黄朱强表示,仅次于皇家调查委员会的人权委员会,是最适合展开调查的机构,因为《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赋予委员会传召与保护证人的权力。

无论如何,西华只表示将尽快把投报书呈交予委员会主席阿布达立,委员会较后将决定要采取什么行动。

另一方面,黄朱强认为,政府将课题焦点集中于影片的真伪,是在拖延与尝试掩盖这项丑闻。况且,三人独立调查团(左图)的成立更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

“对于没有人向调查团提供证据,我完全不感到惊讶,因为调查团没有权力......调查团的成员,尤其是马哈迪夫(Mahadev Shanker)都应该辞职,否则他们只是让自己看起来象傻瓜。”

“如果政府只想知道影片的真伪,就应该召来鉴证专家进行检验。”

身为执业律师的黄朱强也相信“林甘影片”是真实的,因为影片中的许多谈话内容都与事实相符。

“布城的司法宫(Palace of Justice)和高庭里头的问题重重,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揶揄律师公会游行后太累无作为

黄朱强(左图)也炮轰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迟迟不愿建议政府成立皇家委员会,甚至搬出一个不存在的《保护证人法令》,直让他对也曾是执业律师的纳兹里感到羞耻。

隶属行政机构的纳兹里俨然是司法机构最高领导人阿末法鲁斯的“代言人”,曾代替后者向媒体否认涉及“林甘影片”。此举被黄朱强视为违反宪法下的三权分立原则。

另一方面,黄朱强也不满律师公会临时展延 特别会员大会 的决定,“律师公会应该召开特大讨论影片内容,让会员发表意见”。

“看来律师公会在 正义之行 后已感到疲惫不堪,回去睡觉了。”

黄朱强也警告,他将不断追究此事直到水落石出,“我绝对不会轻易罢休,如果在国内无法获得解决,我将把这个课题带上国际社会”。

黄朱强是于1993年2月7日报警指当时的马婆金融(现合并入大马银行)总执行长雷贤雄涉嫌不合法行为。但是两天后马婆金融与马婆控股向高庭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黄朱强继续针对两家公司及它们的子公司发表不正确的指责。

之后黄朱强被指违反禁令而被判藐视法庭,经过上诉后成功把两年监禁的判决降低至7千令吉。不料在武吉免登区落选的马华候选人李崇孟,却以此向法庭挑战黄朱强的竞选资格,导致选举法庭宣判黄朱强当选无效。

最终经过近14年后,黄朱强才上诉得直。上诉庭在今年4月12日以上述的单方面禁令“过于广泛与近乎压迫”为由撤销禁令。高庭已择定在今年11月23日估计马婆控股与马婆金融须赔偿给黄朱强丧失国会议员资格、政治地位与专业律师声望,以及蒙受精神苦恼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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