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和人权律师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今日异口同声炮轰我国的司法制度彻底辜负人民的期望,没有阻止政府在茅草行动中滥用内安法令,来扣留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成员的异议份子。

在今日首次举办的“人民听审会” (People Hearing)上担任扣留者辩护律师的西华拉沙,措词强烈地抨击法庭,长期以来不断接受政府的片面之词,以否决内安法令扣留者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我们的法官已辜负了我们对他们的期望,这已是连续多次让我们失望。”

至于出任“法庭之友”的杨映波则抨击司法体制没有扮演人民所期望的“救星”角色,无法为扣留者伸张正义。

“他们(法庭)可以成为整个国家,以及扣留者的救星,但是这个救星却没有做好它的工作。司法制度采取不理的方式,以保守的态度(看待内安法令)。他们没有履行神圣的责任。”

西华:法庭正面改革昙花一现即逝

西华拉沙也进一步分析表示,我国法庭是以“主观验证”(Subjective test)来考量扣留者的申请,即部长是否认为扣留者危害国家安全,而不会进一步质疑有关拘留的合理性,因此根本无法为人民伸张正义。相反的,外国的法庭则是采用“客观验证”(Objective Test),要求政府提供证据来证实所做出的指控。

“不过,在2001年的阿都甘尼哈伦案中,法庭要求政府提供证据来证实指控,开始朝向‘客观验证’方向发展。虽然如此,法庭随后在纳沙鲁丁案件却又再度使用‘主观验证’方式,因此扣留者的权力仍然没有受到保障。”

政府是在1987年10月27日展开茅草行动(Operasi Lalang)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逮捕107名朝野政党领袖、华教人士、环保分子、社运分子以及宗教人士等等。

同时,他们也撤销三家报章的出版准证,包括华文报章《星洲日报》、英文报章《星报》(The Star,包括《星期日星报》,The Sunday Star)以及马来文报章《祖国报》(The Watan)。

配合今日的茅草行动20周年纪念,大马人民之声今早连同其他非政府组织首度举行的“人民听审会”,以聆听当年遭扣留者、家属和代表律师的证词,重审内安法令,重拾正义。

法庭无法伸张正义,寄望人民力量

杨映波和西华拉沙认为,既然法庭已经不能承担伸张正义的角色,那么人民本身将会是推动改变的最大力量。

在当年茅草行动中积极援助扣留内安法令扣留者的西华拉沙表示,“不要期望司法体制能提供任何保护!我认为,如果内安法令课题能够有任何进展,那么这肯定是来自人民的贡献。”

杨映波也同意说,“公正自在人心,这不是一个法庭,但是我们在探讨公正。华人有一句话,‘奉公守法’。法律时有好有坏的,法律只是一个工具,公正才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所以,为什么不是‘守法’先,而是‘奉公’先呢?奉公是为大家、为公共、为人民、为社会,而不是为自己。”

阿鲁彻万:别因个别法官裁决存有幻想

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彻万(S Arutchelvan,右图)较后在问答环节时也认同说,入禀法庭伸张正义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因为法官和执政者都属于同一个体制,必然会互相包庇。

“司法体制公信力已经危危欲坠,只会偶尔出现一些‘捣蛋’的法官,如(马列胡审案的)希山慕丁法官带来‘阳光’。但是,我们不能把它们视为希望,因为掌权者会想尽办法来摧毁这些人。”

以下是其他在茅草行动中被逮捕的内安法令扣留者在听证会中发表的供词,以及代表律师、家属和出席者对茅草行动大逮捕和内安法令的看法。

卡立阿都沙末(Khalid Abdul Samd,前内安法令扣留者,时任回教党副主席,左图右)

当我被关在甘文丁扣留营时,“改良官员”(Rehabilitation Officers)喜欢引用一些句子,包括“扣留令的期限是两年,它可以较短,也可以较长”、“你的两年扣留期可以再被延长两年”、“这就看你了,我们不想扣留你太长的时间”,以及“刀是在你手上,黄瓜也在你手上,要割、切还是弄碎它都是你自己的选择”。这种反向心理战术是企图让我们为遭扣留一事怪责自己,不过这都没有效用,只是在侮辱我们的智慧。

莫哈末尤索夫胡申(Mohd Yusof Husin,前内安法令扣留者,时任回教党华玲区部领导人)

在2007年10月28日早上,我在载送孩子和邻居的孩子到宗教学校的路途中,遭到警方拦截表示怀疑我车上有毒品,因此需要带我到警句进行全面检查,并答应协助载送孩子们。来到华玲警局时,加沙里警官就问我是否已看过今日的报纸,并递上一份报章。我一眼就看到茅草行动已经开始,而林吉祥等领袖都被逮捕。然后,该名警官就说,我也被逮捕了。

柯嘉逊(前内安法令扣留者,当时担任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主任)

我不曾面对生理上的折磨,但是如果政治部官员不满我的答案,他们就会恐吓我。他们劝服我在电视上忏悔,不过这项尝试却失败。我也面对他们对非巫裔的歧视和种族主义言论,以及关于“马来人议程”的怒吼。我的扣留明显和国家安全无关,而是一种针对我在80年代撰写的评论文章和书籍的惩罚。他们也要求我加入国阵,以及盘问我所参与的华教运动活动。他们也要求我的学生,以及参与的非政府组织活动详情。

饶仁毅(当时担任内安法令扣留者的代表律师)

我认为,内安法令不仅是恶法,而是一种显示执政者为所欲为的权力、一种容易被滥用的权力。就算如内安法令般的恶法,执政当局也不打算去遵循。

柯安(Anne Munro-Kua,柯嘉逊的妻子,右图)

12名陌生人当时将我的丈夫从家中带走,我根本不懂应该怎么办。而家属支援小组就提供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是非常奇妙的,而大马人民之声也在随后成立。我们必须支持他人,对彼此深入了解。当我们互相合作、接触和认识,我们可以变得更坚强。

嘉雅绨里(V Gayathry,独立新闻中心主任)

社会大众会忘记茅草行动前后所发生的东西,是因为国家机制已成功驯服报章编辑表示,如果你要刊登这些东西,你就会如1987年三家报社般失去出版准证,而记者们也同样害怕此事会重演。大众不会获知此事,因为报章根本都不敢刊登。茅草行动都已发生20年,为什么他们不能年年都进行纪念,刊登当年的故事?

陈永健(“人民听证会”出席者)

大马现在有一些虚伪的人,当年曾经积极执行茅草行动和内安法令,并散布白色恐怖,如今他们却腰身一变为进步份子。谁是现在的人权委员会主席?阿布达立(当年的总检察长)。谁在报章上撰写专栏批评警察?哈聂夫奥玛(当年的总警长)。对于现在的转变,他们肯定会有本身的一套解释。但是,我要检举的就是,同样一批打压人权的人,现在却誓言捍卫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