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极乐推事庭近日判处自行堕胎女子入狱九个月,卫生倡议组织盖伦中心疾呼改革相关法律,刑事对付堕胎不能解决意外怀孕的根本问题。

文告中,盖伦中心执行长阿兹鲁(Azrul Mohd Khalib)表明,女性不应行使身体自主权而面对牢狱之灾。

“马来西亚《刑事法典》仍保留着19世纪制定的条文,已不符合当代医疗实践、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人权标准,也无法回应当代女性,尤其年轻女性、贫穷女性、未婚女性的需求。”

“安全且合法的堕胎服务,是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的重要一环。马来西亚自1989年起即允许堕胎,当时修订了《刑事法典》第312条文,允许孕妇在生命或身体或精神健康受到威胁时终止怀孕。”

“然而,困惑、污名、服务触及不均,迫使许多人,如这名马六甲年轻女子,走向了不安全、隐蔽、非法的堕胎途径。”

据媒体报道,该名女子今年21岁,被控于5月12日在公寓厕所服用米索前列醇意图堕胎,抵触《刑事法典》第315条文,获判自逮捕日5月19日起监禁九个月。

药流能够挽救生命

阿兹鲁援引卫生部报告指出,2022年每三宗怀孕案例中,就有一例为非计划生育;26.7%女性在需要时未能获得计划生育服务;现代避孕措施使用率不足35%,且未婚女性寻求相关服务时经常遭拒。

“证据显示,药流能够挽救生命。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怀孕初期(12周内)个体可安全自行使用米非司酮(mifepristone)与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无须医生监督。”

“尽管米非司酮已被列入世卫组织的《基本药物目录》,却尚未在马来西亚获得注册,无法合法取得,而米索前列醇则被限制用于胃溃疡治疗。在马来西亚,自行堕胎仍属违法。”

“刑事化只会逼使个体走入地下,拖延就医时机,增加绝望与并发症。一旦无法取得安全的堕胎服务,她们就有可能转向危险的方式。”

“可悲的是,这可能导致女性失去生命。不安全堕胎占全球孕产妇死亡人数的13%。除了2021年暴增外,马来西亚孕妇死亡率已多年停滞在每10万名新生儿中有25人死亡。”

三改革建议加强服务

鉴于此,盖伦中心给政府提出了三项改革建议:

  1. 检讨既有法律,移除一切妨碍女性安全且合法堕胎的障碍;

  2. 加强医疗人员的专业认知,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可负担、私密的堕胎服务,以及术后护理;

  3. 不问婚姻状况地推广避孕措施,包括长效可逆避孕法,并将避孕咨询纳入基础医疗服务。

阿兹鲁提醒,每三宗怀孕案例就有一宗是非计划怀孕,监狱必然不会是问题的解方。

“证据显示,放宽法令、扩大避孕服务、正常化安全堕胎,能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并改善家庭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