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称安华绕过会议获特赦,检署驳“你有出席”
前首相马哈迪质疑,首相安华于2018年绕过特赦局获得特赦,而不符合法定程序。然而,总检察署驳斥说,马哈迪本身出席了当年的特赦局会议。
马哈迪日前在一支短片中翻旧账,以当局从未就特赦安华的事宜召开过会议,质疑特赦决定的合法性。
对此,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回应说,第51次吉隆坡、纳闽,以及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在国家皇宫召开,由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主持,马哈迪当时也有出席。
“国家元首根据特赦局建议,谕令全面赦免安华,并在会议当日立即生效。”
前首相马哈迪质疑,首相安华于2018年绕过特赦局获得特赦,而不符合法定程序。然而,总检察署驳斥说,马哈迪本身出席了当年的特赦局会议。
马哈迪日前在一支短片中翻旧账,以当局从未就特赦安华的事宜召开过会议,质疑特赦决定的合法性。
对此,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回应说,第51次吉隆坡、纳闽,以及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在国家皇宫召开,由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主持,马哈迪当时也有出席。
“国家元首根据特赦局建议,谕令全面赦免安华,并在会议当日立即生效。”
总检察署补充,它们当时也依循《联邦宪法》第42(9)条文,向特赦局提呈书面意见供其考量。
安华随后从蕉赖复健医院(HRC)的2C号病房获释。当时,他被判处监禁五年,但已服刑超过三年,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称只收到元首签署信件
团结党宣传主任顿费沙(Tun Faisal Ismail Aziz)是于本月1日在面子书发布马哈迪的相关短片。
马哈迪声称,当初特赦安华时,他只收到一封由国家元首签署,授权释放安华的信函。
“我们在希盟时曾承诺,若执政就释放安华。这是我们的协议。他是公正党领袖。”
“因此,当我们胜选,我出任首相后,突然有人把这封信交给我,并要求我签名。”
马哈迪承认,由于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Mohamed Apandi Ali)正在休假,而继任者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则尚未受委,因此他没有寻求法律意见。
“所以,当我收到国家元首签署的信函时,我受命签名。我读后,(发现)是特赦安华。既然我们已承诺,我便签了。”

质疑不合规而特赦无效
马哈迪接着宣称,最近有律师找上他,质疑他当年的做法是否合法。
“现在,有人说我做错了。我就问,错在哪?他们说,要特赦某人,需要召开特赦局会议。但当时并没召开这类会议。”
“就只是国家元首表示,他想给予特赦。可宪法说,国家元首没这样的权力。”
“这就是为何(此事)现在变成问题。有些律师认为,安华的特赦无效。”
顿费沙也在面子书帖文中附和马哈迪说法,质疑安华出任第十任首相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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