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再益玛立指出,马大新青年废除大学预科班的言论,完全不足以触发刑事调查,警方此举属于违法滥权。
“任何人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并无不妥或犯罪之处,尤其针对教育制度的管理,明显是公共利益所在。”
“宪法第10(1)(a)条文已保障言论与表达自由。”

总监再益玛立指出,马大新青年废除大学预科班的言论,完全不足以触发刑事调查,警方此举属于违法滥权。
“任何人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并无不妥或犯罪之处,尤其针对教育制度的管理,明显是公共利益所在。”
“宪法第10(1)(a)条文已保障言论与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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