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间党团的强烈反弹,内阁决定展延原定於今日在下议院辩论,代替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的2007年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以便让国会议员和非政府组织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研究。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透露,内阁於今早会议一致决定,展延引起党团争议的2007年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
“我们决定展延以便有更多时间进行研究。政府愿意聆听意见,没有必要急匆匆通过法案。”
纳兹里:不撤回投委会法案
不过,纳兹里表示,政府不会撤回投委会法案,但是可以在国会辩论阶段进行修改。
他也解释说,全国总警长被委任为投委会的其中一员,对该投委会不会造成影响。
“这个不是警察独委会,这是特别投诉委员会,因此总警长的受委并没有形成利益冲突。”
他解释,投委会没有惩处和检控权力,是因为我国拥有司法制度,只有总检察长有权力进行检控。
上周静悄悄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2007年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简称投委会)已经掀起民间的反对声音,声称这个取代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IPCMC,简称警察独委会)的委员会已经违背原先的目标。
除了提出成立独委会建议的警方皇家调查委员会(简称皇委会)对有关法案感到不满之外,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更毫不客气地形容,上述特别投诉委员会简直就是一个 “冒牌货” 。
撤销投委会,设警察独委会
此外,林吉祥今日与43个非政府组织代表在国会走廊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政府撤销有关投委会的法案,反而要求当局提呈一个警察独委会法案。
不过,在新闻发布会途中,林吉祥却被告知内阁已决定展延有关法案。
林吉祥对内阁的决定表示欢迎,并指出当局在提呈有关法案之前,理应咨询过各有关方面。
民主行动党昨晚在隆雪华堂举行紧急公众咨询会,出席者一致强调将特委会法案展延至明年3月召开的下一季国会会议。与此同时,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确保公民社会在这项建议中的法案给予最广泛的谘询。
43组织列5大理由反对投委会
共有43个公民组织今日向纳兹里提呈备忘录,要求政府立即撤销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并且向国会提呈原本由皇委会所建议的警察独委会法案。
他们在备忘录中表示,投委会法案已经违背皇委会要改善警队问题的原意,而且有关法案在未咨询过公民社会之下,试图急匆匆在国会寻求通过,是无法令公众改善对警队滥权与贪污的印象。
备忘录指出,建议中的投委会并非一个独立投诉的机制,而全国总警长被列为其永久成员也造成了利益冲突。
“有鉴于投委会其中一名成员是总警长,它如何能够令警队更加负责任,尤其是那些涉及总警长或其命令下属行动的案件?”
其次,建议中的投委会也无权调查贪污问题,这令首相阿都拉打击贪污的誓言备受质疑。
第三,有关投委会也缺乏监察警队的能力,因为它无权对警队进行独立的调查,而一切关于警员的投诉将交回警队本身进行调查。
第四,与原先的警察独委会相比,上述投委会只是一只“无牙老虎”,没有权力惩处任何犯错的执法人员。
第五,挑选投委会成员的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开放,同时也未咨询过公民社会。
有关警察独委会是由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出,目前是要打造一支有效率丶不贪污丶负责任及提供世界级服务的警队,以达到警队维持低犯罪率丶铲除警队贪污及捍卫人权的功能。
政府共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当年皇家调查委员会建议的“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重新调整拟定为“特别投诉委员会”。但是,根据上周提呈的法案,有关投委会的监督对象,将包括所有执法单位在内,同时也不处理涉及贪污的事项。
特别投诉委员会(SCC)法案在上周四提呈国会下议院首读,并将於国会休会至明年3月之前的下周二或周三辩论通过。这个建议中的委员会,将由首相委任一名主席、全国总警长、反贪污局总监和其余3名成员出任委员。
当年曾耗费时间、人力和物力,巡回全国收集警队问题的皇家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莫哈末赛丁(Mohamed Dzaiddin)、委员东姑阿兹和李霖泰,纷纷上述法案大表不满。
大马律师公会副主席 拉古纳 昨日更炮轰,设立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的建议至今不见天日,如今政府却急匆匆地试图以一个多余的投委会法案来取而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