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就《中国报》涉嫌错误翻译国家元首御词一事,传召该报总编辑及网络编辑录供。

《马新社》报道,通讯委会今日发文告表示,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有关内容所传达的含义与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实际御词不符,并可能对王室机构及国家利益造成不准确的观感。”

通讯委会说,为了协助进一步调查,当局也扣押了数项相关物品和资料。

“通讯委会严正看待任何涉及国家元首御令,以及与马来语作为国语地位相关的刊物。”

通讯委会也提醒所有媒体机构必须严谨核查事实,并遵守负责任新闻报道的原则。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则是针对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通讯服务的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昨日,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和《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调查展开。

据报道,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早前举报《中国报》的新闻歪曲国家元首的御词内容。

除了更正,《中国报》前天也为失误致歉,并承诺配合执法当局的调查。